归档时间:2021-01-1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   2019-01-1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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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人员情况

二、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4、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

5、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6、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的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县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

(二)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县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三)团结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湘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理论成果,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六)指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九)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十)参与拟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十一)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十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县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十五)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人员情况

团县委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数4个,现有在职干部3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预算总收入45.51万元, 比2018年减少12.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51万元。

2.支出预算

预算总支出45.51万元, 比2018年减少1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1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县团委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乡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 0.75万元,减少42.8%。减少原因主要为严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招待,杜绝同城接待现象。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4万元,与2018年一致,原因是机关人数不变,保证机关基础运行能力。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无公务用车及设备等其他国有资产占用。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2019预算相关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