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关于湘阴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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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4 12 23 在湘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许长虹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县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严格依法理财,认真组织收入,努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财政支出凸显公平正义,财政管理增添活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4年,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1.2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加 10992万元,增长10.9 %。其中:国税完成2.3亿元,同比减少6289万元,减幅21.5%;地税完成5.65亿元,同比增加   10496万元,增长22.8%;财政完成 3.25亿元,同比增加6785万元,增长26.4%。税收收入完成7.8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0.1%

按收入级次,财政总收入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03亿元,增加12665万元,增长18.7 %;上划税收3.17亿元,减少1674万元,减少5 %

支出方面,全年预计财政总支出30.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亿元,增长7%。其中本级支出14.1亿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增加1.3亿元,增长10.2%,占年初预算的108%。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比上年增长13.8%(2)国防支出2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8.7%,比上年增长4.9% (3)公共安全支出88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9.1%,比上年增长29.7%(4)教育支出288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加26.5% (5)科学技术支出3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6.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0.8%,比上年增长39.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7.9%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2%,比上年增长9.1%(9)节能环保支出9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8%,比上年增加22.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46.1%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78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比上年增长16.8% (12)交通运输支出122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38%,比上年增长28.1%;(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63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6%,比上年增长13.7%;(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3%,比上年增加81.8%;(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5.4%,比上年减少53.1%(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导致对等支出减少);(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9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5.2%,比上年增长8.6%; (17) 住房保障支出21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3%,比上年增加47.1%;(18)其他支出22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5%(年初预算列在“其他支出”科目的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罚没收入调至其他功能科目),比上年增长4.2%

县本级财政支出14.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8%,增加10300万元。主要是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策性要求县级配套项目以及县里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等专项支出追加,其中省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芙蓉路北拓建设资金6100万元。

初步测算,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亿元,加上年结转2.5亿元,财政总收入32.53亿元,2014年财政总支出3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13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037万元,本级基金预算收入55361万元。本级基金预算收入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5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22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8万元,育林基金收入7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16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96万元,船舶港务费659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9万元,主要包括大厅政府调节金191万元,价格调节基金88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88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49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5127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12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7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0993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9113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21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7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29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5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3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8507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453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85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150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750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2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1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12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0万元。 2014年末滚存结余3017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湘阴县国有资本经营(湘阴宾馆)预算收入1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原湘阴宾馆老职工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由于2014年预算执行还正在进行中,最终数据还有待确定,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分析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向好。在重点企业远大税收严重下滑、砂石资源税收大幅减少、水电八局外迁等减收因素叠加的影响下,全县财政收入仍预计完成年初预算计划,实现两位数的增长目标。增幅预计排全市六县(市)第一,财政总收入税比达70.1%

二是财政支出稳健增长。坚持“三保三严三减”,“三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三严”即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支出追加,严格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三减”即财政供养人员一律只减不增,“三公”经费一律只减不增,对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按10%进行压减。包括本级财政支出在内,用于三农、教育、文化、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达23.5亿元,同比增长17.4%,占总支出的77%

三是财政管理稳步推进。出台了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范了“三公”经费管理。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会同纪委监察和检察等部门开展了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全面铺开了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改革并在文星镇试点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全面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是财政建设稳定有序。省级标准化财政所创建机制全面建立,又有5个乡镇财政所获评省级标准化财政所,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财税督查、乡镇协税护税、重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扩充和规范,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影响,经济发展将保持中速增长态势,与之相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种收入增幅减缓。二是支出压力继续增加,虽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我县财政收入总量特别是可用财力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需求,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依存度仍然很高。三是资金调度压力非常大,推进城市建设与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四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的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工作需努力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工作意见

2015年编制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财政改革和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实施“三十工程”,保持财政工作“新常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加快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建设令人自豪的强盛湘阴、美丽湘阴、幸福湘阴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原则是:优先保障公教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民生支出,重点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公平合理保障运转经费,取消经费保障性质的专项经费,凸显财政支出的民生观、效益性、均衡度和“稳定器”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5年预算收支作如下安排:

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2.32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增长10%。财政本级支出安排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10.6%。主要包括:保工资(含工资预计增加及津补贴、绩效工资提标保障)支出增加8000万元,保民生(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等)支出增加3000万元,上级政策明确要求的县级配套提标(包括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支出增加2000万元,保运转支出以及保障县里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等保重点支出增加2000万元。

2015年,预计全县财政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8亿元,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52亿元,减本年预算支出15.6万元,减上解支出及上级扣款因素3000万元,收支相抵,财政预算平衡。

因时间原因, 提请本次会议审查的只是预算大体方案,待预算正式汇编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保持财政工作“新常态”,全县财政部门将切实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发力“三十工程”,促推县域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开展对已取消、停征、降标收费项目的回头检查,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用好用活专项资金,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完善增加居民收入的财政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培育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等紧贴市场需求的新兴消费热点。加大对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及监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优化消费环境。把扩大投资总量与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方向结合起来,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领域资金需求,逐步压减竞争性领域项目支出。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服务领域。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五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流通产业加快发展。

(二)发力依法治税,促推精准征管到位。突出税收源头管理,分类分企分税种设立税源信息管理台账,建立国地财库和发改、统计部门宏观税负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源数据分析和综合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宏观行业税负。严把税收征缴关键环节,完善申报纳税、代扣代缴、先税后证、以票控税、税检同步、控费保税机制,严控减免税,对欠缴的重点税种和欠税大户进行重点监控。全面掌控国有资产、资源税收和涉房税收征缴情况,确保涉资涉房税收稳定增长。大力开展税收清查,重点放在税收缴纳、合同履行和优惠政策清理方面。严格目标管理,加大组织保障,将年度收入任务按均衡入库要求分解到季度、细化到月份、落实到旬日、具体到税种,实行税干包企和问责制。完善乡镇协税护税和对乡镇、工业园区税收奖励考核办法。认真研究并积极应对“营改增”扩面等国家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及时根据税种划分调整征管重点。

(三)发力城乡统筹,促推民生福祉改善。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机制等四项制度创新,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民生财政建设。教育方面,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努力落实财政教育投入目标,提高就学承载能力。社保和就业方面,在守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这条底线基础上,健全多缴多得、劳动致富的激励机制,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医药卫生方面,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机制,全面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完善惠农补贴政策体系,全面实行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加大支农资金整合投入力度,完善农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敬老院改扩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等文化惠民工程。

(四)发力预算管理,促推财政平稳运行。全面、准确编制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加快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坚持预算收支管理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努力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快速增长,向“三量齐升”要财力;认真研究中央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策制度,掌握收支划分,向财政政策要财力。另一方面,继续从严控制支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税管理、投资评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六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向严格管理要财力。对一般性支出按比例进行压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按照县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经费标准,所有新增政策性和突发性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请人大审议,确保预算就是决算。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支出政策。严格政府性投资财务管理,坚持政府性债务化解三原则,建立偿债准备金等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五)发力财政改革,促推体制机制理顺。密切关注并全面对接中央预算制度改革和省直管县体制调整,相应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构建现代财政体系。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由县直部门单位扩展至所有乡镇,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为目标,把非税收入规模控制在政策允许和合理的额度,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加快公务员津补贴第三批改革实施步伐。完善财政监管改革,形成“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加大清理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试点推行村账乡代理改革,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有收入计划、有开支标准、有审批审核、有责任追究的管理机制,提升乡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明年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使命光荣。我们一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决议,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目标,为建设令人自豪的强盛湘阴、美丽湘阴、幸福湘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