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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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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5、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6、代表本县供销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7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综合改革办公室、财计科、业务科、改制办、办公室、工会办、人事科。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190.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99.4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预算总支出19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5.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5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万元(工残人员假肢维修),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37.5%。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