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县级湖洲芦苇、林业生产经营。
2.负责湖洲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
3.协助湿地保护,矿产资源开采。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内设机构7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社保科,计财股,保卫科,工会,纪检监督,人事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1788.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88.8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预算总支出178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94.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2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6万元,降低0.03%。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9万元,降低9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