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场建设管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8月,是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市场内的物业管理、市场规划、市场开发和维护维修,负责市场内的安全生产、卫生秩序、计划生育等日常管理,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和其他服务,并负责代征全县工商个体户的水利建设基金,代征工业品市场营业税。中心下设6个市场管理所,现有干职工100人,目前,负责管辖城区8个农贸市场和3个工业品市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3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为财计股,办公室,综合股,拍卖办,工会,纪检,水基办及六个下设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856.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5.0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6万元。
预算总支出8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6.7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8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0万元(城区市场管理工作经费及维修资金11个市场*10万元=11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21.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降低22%。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8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5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