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开展同各文艺工作者协会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县文联委员和全县文艺艺术界代表大会,组织召开全县优秀文艺作品颁奖大会和艺术研讨等会议。
3、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学艺术人才,繁荣文学艺术创作。
4、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本县和外地文艺界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文化交流工作。
5、维护文艺工作者协会的合法权益,为团体会员服务。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即文联综合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86.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6.7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0万元。
预算总支出8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4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3.00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3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