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和县直属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秩序。
(三)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指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管理信访干部队伍,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财务室、工会、复查复核科、办信科。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273.4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9.4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4万元。
预算总支出27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0.8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2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0.00万元,其中1、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办公经费8万元;2、信访工作专项经费72万元;3、联席办、接待中心经费30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44.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1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00万元,降低44%。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8.00万元,降低44%。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00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