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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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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有办室3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分别为综治办、维稳办、县委610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388.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8.9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

预算总支出38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8.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6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0万元为政法委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16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低20%。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统一由政府调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0%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2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