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定、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
(2)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3)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
(4)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5)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
(6)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核准或备案;
(7)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财务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85.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1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预算总支出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9.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3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降低2%。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