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执行国家关于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及水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国内水路输管理条例>>及相关细则.负责对货物港务费,岸线费的征收和管理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所内设机构8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 财务室 运政站 港务站 征收站 稽查队安全办 法规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909.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28.25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1万元。
预算总支出90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6.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2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0万元, 包含港航所工作经费29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18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3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1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