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湖南省水库移民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湘阴县移民局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移民工作的规章和办法。
2.负责编制本县移民生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省、市移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生产扶持计划。
3.负责编制本县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监督,及时办好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
4.编制好本县智力移民工程规划,认真组织开展智力移民工程,对移民进行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法制培训,并搞好移民乡镇骨干的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培训以及移民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
5.负责本县各项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按要求直接管理本县的移民资金,负责乡镇移民机构的财务监督,及时向移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好财务统计报表。
6.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好移民乡镇突发性事件,并对移民诱发性自然灾害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本县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和移民的维权执法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4078.568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078.56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收入决算4078.568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98.268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380.3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4078.5680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78.5680万元,主要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698.2680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外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380.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扶助金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52万元,公务接待费2.52万元,比预算减少0.48万元,降低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