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1、开展巡逻防控和预警宣传,指导治保内保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预防压减违法犯罪活动;
2、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治安稳定;
3、依法履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管理职能;
4、收集、掌握、分析敌情社情及邪教等非法组织动态,适时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维护全县政治稳定;
5、完成警保卫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数410人,其中政法编制375人,事业编制35人。2017年实际在职人员393人,协警201人(其中192人由财政补贴),退休人员134人。
三、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87,235,818.35元,本年支出总计84,368,798.28元,年末结余2,867,020.07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1,179,506.20元,上年结转6,056,312.15元,收入决算合计87,235,818.35元;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4,368,798.28元,年末结余2,867,020.07元。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8,312,486.13元,主要支出包括:(1)基本支出48,582,721.13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干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29,729,765.00元,系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事件而发生的办案差旅费、业务车辆运行费、侦察办案费、业务装备费等专项经费。
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848,330.00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763,600.00元,公务接待费84,7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