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8-06-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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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有办室3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分别为综治办、维稳办、县委610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决算总收入419. 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4.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2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0.2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47万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34.52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本年度决算总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418.8万元,原因有以下几点:1、上年度包含了省市县直所有综治工作奖金收入及支出;2、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由单位发放改为社保统一发放;3、落实厉行节约政策。

四、“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接待批次154次,1058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2万元,因公务用车上交以及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把关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招待。

五、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政府采购支出。固定资产减少19.8万元,是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车。2017年网格化平台建设40万元,办公室装修84.92万元已通过政府采购完成。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对本年度进行了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评价,并交由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审核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

2017年政法委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