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并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人民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九)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末结余102375.22元,2017年收入总计11445002元,支出总计11508218.74元,2017年末结余39158.48元。较上年相比,因人事调动,政府办在编人数有所减少,2017年度总收入减少1000521元,总支出减少834929.04元。
二、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508218.74,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为5505690.36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281083.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721445元,这三部分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津补贴、各项社保缴费、办公经费、救济费、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24821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为0元,由于实施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124821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1次,接待人数1741人。三公经费未超过2017年初预算接待费21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并管理。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52978元,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为60042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233820元,工程类采购金额366600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元,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