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11-12 00:00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县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全县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拟订(修订)、评审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安置房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全县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六)负责管理全县城乡房屋登记、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管理,颁发房屋登记证书。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

(八)负责县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落实全县私房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房地产纠纷。

(十)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负责改制企业尚未处理的存量公房的统一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相关单位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房地产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方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络协调各种关系,督查督办各项决定的具体实施;负责全局工作情况综合,承办目标管理方案制订、实施、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和文件、材料的修改、审查、报批、发送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局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书档案、行政事务、后勤、机关保卫、文明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登记信访事项,解答和回复群众咨询;负责督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公示或反馈处理结果,协调解决涉房遗留问题。

(二)人事股

负责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工作;拟订人事方面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县房地产行业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上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调动、录用等具体承办手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定级工作;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普查和退管福利等工作;负责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计股

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收支综合计划,筹集并合理安排、调度各项资金;制订局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规范房地产行业规费的收取;参与全局经营开发项目、重点工程、方案论证及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各项会计事项,汇总全局各单位的会计报表,统计有关财务数据工作,为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负责组织改制企业存量公房的接交工作,指导直管公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经营与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加强对经济实体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局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参与拟订相关的规范文件;负责拟订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予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定、复查、清退工作,指导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负责落实全县保障性住房实事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统计报表工作。

(五)房政管理股(市场监管股)

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系统)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管理,指导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换证;指导房产测绘工作的实施;联系房地产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屋重置价格、交易指导价格和租金指导价格等房地产价格的测定、调整和定期公布;负责房地产发展研究和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规范房地产交易、抵押、评估、租赁管理;负责联系、协调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房地业务统计;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

(六)政策法规股

组织拟订、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合同合法性的审查;负责全县房地产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听证、决定的审查,指导和交办案件查处的具体工作;受理行政赔偿申诉、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落实城市私房政策有关问题的处理;负责协调局各类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指导调处房地产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全县房地产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县房地产监察大队的业务指导和对口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与市房地产局法制部门以及人民法院、法律顾问单位的工作联系,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技术、房产测绘、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等技术的联系和指导;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局属单位落实和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房地产行政决定、行政处罚、仲裁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及相关协助执行工作。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一、公共财政拨款

681

一、一般公共服务

 

经费拨款

 

二、公共安全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三、教育

 

罚没收入拨款

 

四、科学技术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四、中央财补助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五、事业收入

1005.3

八、节能环保

 

六、其他收入

163.3

九、城乡社区

1849.6

 

 

十、农林水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金融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

 

 

 

十七、住房保障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十九、其他

 

         

1849.6

         

1849.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20109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场监管

681

681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房地产管理局

33.4

 

11.4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