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县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全县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拟订(修订)、评审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安置房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全县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六)负责管理全县城乡房屋登记、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管理,颁发房屋登记证书。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
(八)负责县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落实全县私房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房地产纠纷。
(十)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负责改制企业尚未处理的存量公房的统一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相关单位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房地产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方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络协调各种关系,督查督办各项决定的具体实施;负责全局工作情况综合,承办目标管理方案制订、实施、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和文件、材料的修改、审查、报批、发送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局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书档案、行政事务、后勤、机关保卫、文明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登记信访事项,解答和回复群众咨询;负责督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公示或反馈处理结果,协调解决涉房遗留问题。
(二)人事股
负责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工作;拟订人事方面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县房地产行业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上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调动、录用等具体承办手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定级工作;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普查和退管福利等工作;负责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计股
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收支综合计划,筹集并合理安排、调度各项资金;制订局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规范房地产行业规费的收取;参与全局经营开发项目、重点工程、方案论证及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各项会计事项,汇总全局各单位的会计报表,统计有关财务数据工作,为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负责组织改制企业存量公房的接交工作,指导直管公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经营与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加强对经济实体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局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参与拟订相关的规范文件;负责拟订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予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定、复查、清退工作,指导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负责落实全县保障性住房实事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统计报表工作。
(五)房政管理股(市场监管股)
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系统)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管理,指导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换证;指导房产测绘工作的实施;联系房地产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屋重置价格、交易指导价格和租金指导价格等房地产价格的测定、调整和定期公布;负责房地产发展研究和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规范房地产交易、抵押、评估、租赁管理;负责联系、协调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房地业务统计;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
(六)政策法规股
组织拟订、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合同合法性的审查;负责全县房地产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听证、决定的审查,指导和交办案件查处的具体工作;受理行政赔偿申诉、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落实城市私房政策有关问题的处理;负责协调局各类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指导调处房地产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全县房地产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县房地产监察大队的业务指导和对口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与市房地产局法制部门以及人民法院、法律顾问单位的工作联系,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技术、房产测绘、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等技术的联系和指导;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局属单位落实和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房地产行政决定、行政处罚、仲裁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及相关协助执行工作。
|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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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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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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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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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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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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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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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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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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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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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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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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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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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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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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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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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没收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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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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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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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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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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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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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央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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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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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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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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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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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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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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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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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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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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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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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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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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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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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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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土海洋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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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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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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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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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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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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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支 出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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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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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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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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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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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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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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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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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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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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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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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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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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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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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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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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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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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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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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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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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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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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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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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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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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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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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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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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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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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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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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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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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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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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