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现场评价报告(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
来源:湘阴县财政局   2018-11-21 09:13
浏览量:1 | | | |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

项目单位       湘阴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湘阴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财政现场评价

评价机构: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年8 月30 日

湘阴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方义

联系电话

139****7099

项目地址

湘阴县民政局机关

邮  编

4146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6年1月起至2017年7 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263.4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263.4

实际支出

(万元)

225.5

结余(万元)

37.9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118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145.4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   注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偿金额

1310000

2016年12月0007号

由财政局打卡发放159人131万元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

390000

2016年12月0102号

民政局直接发放48人39万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

140000

2016年12月0101号

民政局直接发放23人14万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

181000

因2017年发放,暂时没有作账

民政局直接发放33人18万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

94000

因2017年发放,暂时没有作账

民政局直接发放21人9.4万

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

140000

因2017年发放,暂时没有作账

民政局直接发放30人14万

支出合计

2255000

314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是国家为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减轻国家就业压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的一项措施,体现国家对军人待遇的保障。财政预算按2015年338人,263.4万元进行2016年的预算安排。

实际完成225.5万元。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万元)

263.4

225.5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

338

314

质量指标

全额、到人

263.4

225.5

时效指标

半年时间

一年半时间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政策性项目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83分

评价等次

良好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柳建良

董事长

湘阴平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郭应钦

会计员

湘阴平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姚  丹

会计员

湘阴平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姚 丹                    联系电话:138****056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文件精神,以2011年11月1日以后的自主就业方式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在退役后6个月内发放到位,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我县以2015年全县发退役士兵共人数338人,以每人平均8000元为标准计算,2016年需263.4万元,此专项资金已经全额预算安排。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全县预算方案批准后,县财政将263.4万元全额拨付到了民政局财务股,民政局财务股根据“双退办”的名册,由退役军人携带身份证、士兵(官)证、退役证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造册手续,民政局将已经办理了农村直补卡的人员通过农村直补卡发放,没有办理直补卡的,则由本人到民政局财务股来领取,截止2017年6月30日止,已经发放225.5万元,其中直补卡发放131万元,民政局发放94.5万元。因部分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暂时没有来领取,结余37.9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财政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合理,计算有正确依据,确保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能够享受一次性补贴。

二是对有直补卡的人员进行了打卡发放,对无卡人员到民政局直接发放。打卡发放人员由民政局造出详细数据,县财政局将其补助金通过银行统一拨付到个人卡上。对部分没有银行卡的,则由他们本人到民政局财务股领取。

三是对当年因各种原因没有领取一次性补助的,民政部门将其金额结转下年,经查证,今年还有领取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补助金。当年没有领取,结转到了下年。

退役军人没有领取的原因有以下几项:

1、本人在外地,暂时没有回乡。

2、本人还不知道退役补助政策,没有主动联系。

3、当年退役时在民政部门留下的电话号码大部分系当时在部队时使用电话,现在民政部门联系不上。

4、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就业或者搬迁。

5、其它原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民政局能严格按政策规定和标准,及时组织和安排资金,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其操作过程的政策依据、标准、拨付程序等符合要求。经调查走访,无虚报冒领、无截留、挪用、更改标准等现象,没有收到退役士兵、家属、群众对民政部门关于此项工作的不良反映。

此次绩效评价,我们在民政局双退办和财务股进行账务现场调查,调取了综合数据,为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我们将调查延伸到了各乡镇、村组,力争见到退役军人本人。到基层调查时间近20天,涉及15个乡镇,60余人,抽查率达18%。对在外务工人员,还进行了电话核实。我们通过村组干部及邻居,查清了部份人员新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调查情况见附件。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退役士兵退役后领取一次性的补助金,对帮助他们就业有一定的作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没有领取的人数和资金数据较大,建议财政部门以民政局上年度实际发放数为安排预算数,对历年结余金额进行清理,用以补充预算安排数。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民政部门政策宣传力度欠佳,应主动与乡镇民政所和乡镇武装部联系,对还没有发放到位的采取有利措施尽快发放到位。对时间比较久而又确实无法联系的,经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将其信息记入固定档案,以便退役士兵(包括家属)人员查询和领取。

三、当退役人员回乡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建立退役人员家庭档案信息库,一旦本人无法联系,启用家庭档案。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由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无卡人员补办直补卡)。不再由民政现金发放。

五、每年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六、设立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专账。

(七)附件

1、湘阴县民政局关于解决退伍安置工作经费的请示(民政[2016]20号)

2、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

3、湘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4、湘阴县民政局2016年至2017年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明细表

5、民政局2016年退役安置明细账(页面)

6、记账凭证(封面、分录、拨款凭据)

7、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明细表

8、实地调查部分退役士兵的乡镇时间、地点、人员情况表

9、调查工作底稿(带部分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