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4-0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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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基本农田面积58.5万亩,其中纳入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规划面积25万亩,概算总投资5.33亿元,涉及濒临南洞庭湖的鹤龙湖镇、杨林寨乡、湘滨镇、南湖洲镇、白泥湖乡、东塘镇、三塘镇等7个乡镇,自2010年开始分5个年度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体规划结合该镇新农村建设产业布局,以骨干道路、灌排网络为依托,通过对片区内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归并平整零碎田块、配套灌排基础设施、完善田间路网体系、建设生态防护林网、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形成基本框架清晰、主体功能明确、地力挖掘充分、产能大幅提升的农业生产耕作单元,努力把该片区建设成为“田成方、路成网、沟相通、渠相连”的现代生态规模农业基地,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       已完工项目建设情况

我县至2010年底启动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以来,共完成了2010年度、2011年度两个子项目的建设任务,另外2012年度子项目正在实施扫尾工程。湘阴县城西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于201012月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湘财建指【2010361号文件),建设规模2988.91公顷,新增耕地759.43公顷,项目总投资为10207.94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为8427.08万元,相关配套资金1780.86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中工程施工费7517.76万元;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107.36万元;其他费用677.43万元;不可预见费124.54万元。涉及城西镇潭堤村、龙溪村、古塘村、王家坝村、七龙村、江洲村、湘临村、四合村、东垸村、裕民村、保民村、保合村、兴隆村、兴安村等14个行政村。项目建设单位为湘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公开招投标产生;跟踪审计单位由省财政厅组织公开招投标产生;16家施工单位由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产生,并在招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了公布。项目于2011218日正式动工建设,于20111110日竣工。2011年项目区位于湘阴县白泥湖乡、杨林寨乡、湘滨镇内,濒临县城,项目区包括白泥湖乡长湖村、哑港村、里湖村、港口村、夹河村、马头山村、唐阳套村、横潭仑村、许家台村、钟家台村、箭毛咀村、白泥湖乡渔场、长岭村,湘滨镇吉祥村、红光村、石碑村、云集村,杨林寨乡合湖村、沅潭村、王家河村、东合港村、砂河碇村、太合围村、周家台村、宗师潭村、牧羊港村、黄太港村、白洋湖村、蒋家渡村、莲子口村共30个行政村(含渔场)。项目于201111月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湘财建指【2011264号文件),建设规模3605.51公顷,新增耕地1300.25公顷,本项目总投资为11556.27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为10814.27万元,相关配套资金742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中工程施工费9526.46万元,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88.09%;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213.05万元,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1.97%;其他费用867.11万元,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8.03%;不可预见费207.38万元,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1.91%。经过近9个月的建设,项目工程已经全面竣工。2012年南湖洲镇等三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于2012924日由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统一组织开标,该项目工程于201210月上旬动工建设,项目计划工期为8个月。涉及南湖洲镇、湘滨镇等2个乡镇21个行政村,其中南湖洲镇19个村、湘滨镇2个村,建设规模面积为50600亩,新增耕地6500亩,共分为20个标段工程。(南湖洲镇新坪村、赛马村、莲塘村、乐兴村、永成村、杨柳村、白竹村、光明村、新塘口村、联盟村、芷泉村、长丰村、长富村、新太村、间堤村,民新村、中心村、南边村、南湖村,湘滨镇紫山村、甘口村共计21个行政村)该项目总投资9934.33万元,工程施工费为7863.94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资金9414.33万元,其他相关配套资金520万元,项目工程已进入完工扫尾阶段。

    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子项目立项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将工程细化到每个环节、量化到每个部门、具体到相关责任人,并实行工程项目“一把手”负责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国土、发改、水务、农业、财政、审计、环保、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建设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顺利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重大工程实施制度,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即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法人责任制,全面规范了项目实施程序。同时严格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领拨款手续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建立了项目现场管理日考勤制度、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项目日常管理机制,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

2、项目招投标情况。各年度子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由岳阳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组织全市各年度项目工程统一招投标,招标方法采取“连续两轮不间断抽取法”,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阳光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各施工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我县建设单位湘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严格对照施工单位招投标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情况,实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指纹考勤管理。

3、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实施管理。各年度项目开工前,我县依据实际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施工类别和气候条件,倒排工程进度计划。我县从县国土资源局精心挑选6名骨干力量充实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一步充实了项目现场管理力量,使项目建设日常管理人员达到12人。项目管理人员全部下到各工程项目,与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同吃、同住、同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建立了项目日常管理机制,项目建设指挥部每周一次定期召开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协调会,互相交流通气,形成了工作合力。项目实施严格实行法人制、公示制、合同制、监理制及招投标制,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强化质量检核。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建设材料和预制构件准入条件。为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每人配备尺子、锤子,将不合格预制件涂上记号并清退出场,项目实施3年来全县共发现并砸毁劣质预制四方块渠道800多米。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施工流程,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对个别需要变更设计的,坚持依程序申报。同时现场管理和监理人员依据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对施工实行实时监督,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实行全程旁站监理,确保了工程质量优良。县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查,特定情况下进行暗访或者突击检查,直接奔赴项目现场核查工程质量,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从项目区所在村组聘请监督员,随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采纳群众合理意见,对没有采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工程分标段制定信息表格报县纪委执法室,接受监督。

4、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程序。严格遵照项目实施管理条例规定,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全力完成工作任务。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执行,分年度聘请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及时上报省土地整治局组织的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并由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下达了项目预算批复。在项目变更上,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报批程序,委托设计单位做出详实的变更设计,由县人民政府出具申请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通过。在项目验收和资料管理上。各年度子项目竣工后,我县组织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乡镇、村组干部到项目区进行工程自验,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措施。项目自验完成后,及时申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验收。我县已经完成的2个年度子项目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行政验收,工程质量分别为优和良。各子项目完成验收后,我们设立了专人和专门资料室管理项目资料,并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报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我县已经实施的3个年度子项目共计投资3.17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8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10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的土地专项资金2.86亿元用于我县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单位为湘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方配套资金3100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全额筹措到位,并组织实施了配套工程。

2、项目预算执行到位。已实施的3个年度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为2.86亿元,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为2.779亿元,留省管理费为810万元。在项目实施中,我县严格按预算执行,项目总支出与下达预算资金基本持平,没有突破预算。

   3、项目资金管理到位。一是健全财务机制。县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成立资金管理小组,设立专账会计、出纳,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领导责任制、会计制度和出纳制度等。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审查关,严格按照上级财务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下达的预算资金量使用,无超预算支出等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先报再审后用”的原则,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和资金量,经项目法人代表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拨付,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无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项目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四是认真办好决算审计。在各子项目完工并办理好竣工决算后,省委托专业工程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反映,我县已经完成的子项目均较好的完成了投资计划。

    五、项目绩效情况

    1、较好的节约了成本。已经实施的3个年度子项目下达我县预算投资2.744亿元,在项目实施中,我县严格按分科目预算执行,在预算定额比现实情况较低的情况下,确保施工费全额用于工程施工,尽可能节省其他费用支出,在项目实施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确保了各子项目总支出没有突破下达的预算资金。

    2、全面完成了工程任务。3个年度子项目均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了施工任务,在施工中,我县依据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了工程不误农时。2010年度、2011年度子项目在省市检查验收中,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3年来,投入项目区的工程施工费共计2.37亿元,平整农田面积26100亩,硬化护砌沟渠1176千米, 硬化田间道、生产路75.9千米,铺设泥结石路890.1千米,新修机耕桥、人行桥354座,新修或整修泵站126座,新修其他田间配套设施2563处。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程任务。

 3、实现了良好的效益。通过基本农田重大工程连续三年的项目建设,投入项目区工程资金达2.37亿元,共平整农田面积26100亩,硬化护砌沟渠1176千米, 硬化田间道、生产路75.9千米,铺设泥结石路890.1千米,新修机耕桥、人行桥354座,新修或整修泵站126座,新修其他田间配套设施2563处。项目区共改造中低产田58500亩,新增优质耕地面积24013亩,机械耕作面积由过去的56%提高到90%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由72.5%提高到90%以上,耕地质量达到优质良田标准,每亩可增加粮食产量100公斤以上,亩均年增收入近300元,建成后的项目区年增加农业净产值4100多万元,项目区实现农民人均年增纯收入近500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项目投资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