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加强政府专项收费管理见成效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4-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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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自2010年以来,将19项政府专项收费纳入财政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共计收入92272万元。

  一是集中征收。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学校建设基金等归口县政务中心窗口审核、集中征收。

  二是联合征收。对砂石资源费和港航收费实行联合办公、统一征收,在大幅提高规费收入的同时,有效控制了砂石偷挖盗采现象,航运秩序明显改善。

  三是委托征收。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涉及面较广的专项收费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伴费征收。

  四是以票管收。坚持购领新票与缴销旧票、缴销收费票据与稽核资金入库、领用票据与执收实际需要“三同步”,并实行票据年检,做到执收单位自查、专管员核查、资金清查、非税抽查、年审复查。

  五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政府专项收费一律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有收费资金均及时、足额按要求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全额划缴国库。支出按资金性质和用途,由分管副县长、分管财政的副县长和县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