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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教通〔2017〕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6-12 08:37 浏览次数: 1

各幼儿园:

近日来,我县的个别幼儿园发生几起体罚幼儿、教育态度粗暴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有幼儿园要吸取这一教训,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各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有关文件,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宣传教书育人楷模及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查找整改问题

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认真自查自纠,一是结合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敬业精神淡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查找本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家长反响强烈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进行彻底整改;二是教师要持证上岗,对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一律要清退,并做好清退时的思想工作,维护好稳定。

三、开展师德考评

各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师德考评工作,做到师德考评经常化、制度化,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教师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做到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早解决;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奖励、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四、注重工作实效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的一项长期工作,各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签订《幼儿园保教人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要注重研究解决教师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和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效果。

各幼儿园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的突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教育局学前教育股,我局于11月对全县幼儿园师德师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幼儿园保教人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湘阴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

幼儿园保教人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幼儿园与保教人员签订如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主班要切实负起责任,班级安全实行主班负责制,保证幼儿在园各个环节的安全。

2、严格执行接送卡使用制度,谨防幼儿走失,确保幼儿人身安全。各班应把安全工作放到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教学活动安全由主班教师负责,每位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4、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5、教师要做好班级卫生消毒工作,包括餐具、水杯、毛巾、玩具、桌椅、被褥等清洗消毒工作。保证幼儿在园的饮食、卫生安全。

6、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加强热水、热汤、热饭的安全管理,打饭、打汤要及时加盖,以防幼儿烫伤。

7、加强对幼儿的日常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防止碰伤、抓伤、烫伤、吞食异物或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8、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

9、加强晨午检工作,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保证幼儿在园服药安全,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等。随时清点幼儿人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

10、每周对活动室、寝室、餐厅、厕所(84液和洁厕净应放到指定的位置)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除安全隐患。

11、尊重幼儿、爱护幼儿,严禁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保教人员保管,一份由幼儿园归档。

甲方(幼儿园)                 乙方(保教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幼儿园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进一步增强教育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一名幼儿尊敬、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优良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幼儿素质,客观评定幼儿操行。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参与各种评优晋级、职称评定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

六、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家长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谋私利,向幼儿推销任何商品;不要求、授意幼儿、家长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帮助。不组织幼儿参与、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自觉抵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七、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园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家园配合育人。主动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八、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主动接受幼儿园、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