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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1-28 08:48 浏览次数: 1

各督学责任区,乡镇中学: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19〕169号)精神,现下达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85.47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受助、全部受助,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应助尽助。

二、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三、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虚报冒领骗取补助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金等行为,建立完善经常性、制度化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