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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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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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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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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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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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流行区的达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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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卫生、畜牧、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国土、教育、能源、财政、广电、交通等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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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省、市血防办对全县范围内达到国家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阻断传播标准的流行村,进行达标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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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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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血吸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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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血吸虫病管理条例》和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 制定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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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县开展人群血吸虫病查病、治病、查螺、灭螺、化疗、健康教育、疫情监测、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血防月报、年报统计、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情况综合报告;负责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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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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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血防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防治技术指导和组织防治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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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血防科研攻关和项目推广,指导全县血吸虫病的预防、医疗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血防救灾防病的防扩散蔓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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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县血吸虫病常规防治工作的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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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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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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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贯彻落实进行执法监督;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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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部门和单位血防职责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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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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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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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晚期血吸虫病人的筛查工作,按相关政策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救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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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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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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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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