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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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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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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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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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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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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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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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卫生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卫生区域规划,卫生事业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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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湘阴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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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医疗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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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卫生工作意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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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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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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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本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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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处方点评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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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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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中医药事业的总体规划、继承及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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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湘阴县中医药事业总体规划、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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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名医名院工程,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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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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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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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健全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综合改革考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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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鼓励吸引优质资本来富合作或独资举办医疗机构,构建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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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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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及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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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加强卫生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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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规范执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审核、认定、注册和换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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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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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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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传染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落实法定传染病报告及信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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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落实防控措施,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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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慢性病防控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网络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效果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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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精神病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病防治网络,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措施,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及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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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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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调度重大灾情、疫情、中毒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卫生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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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相关预案和与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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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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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大灾情、疫情、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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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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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包括控烟)等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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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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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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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卫生监督相关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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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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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监督、指导医疗保健机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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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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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指导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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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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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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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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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农村孕产妇“两癌”筛查、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青少年免费口腔窝沟封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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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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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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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计划要求,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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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承担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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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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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放射诊疗许可、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审查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等卫生行政许可和执业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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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放射诊疗、集中式供水、母婴保健、餐具集中消毒等行政许可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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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准、放射诊疗许可、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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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等卫生行政许可和执业许可以及非行政许可和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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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网上运作,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并做好审批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踏勤、联合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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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负责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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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社会公众健康知识的传播、健康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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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慢性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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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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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献血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负责公民用血互助金的管理及无偿献血者的还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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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各部门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团队无偿献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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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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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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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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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提供输血费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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