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7
湘阴县城乡规划局部门职责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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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制定《湘阴县城乡规划实施细则》。2、制定《湘阴县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2

 

 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县域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规划、城市综合管线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组织规划实施评估。

组织编制全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各建制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组织审查各建制镇的城镇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协调城乡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及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审查工作。

 

3

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负责违法建筑规划认定。负责对乡镇规划工作督查指导。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承担违法建筑规划确定。负责对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承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承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活动的保护方案。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审核户外广告规划。审核规划条件。审核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组织实施规划审批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踏勘。

 

 

5

负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

 

负责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等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查处(由乡镇查处的除外)。

 

 

6

负责城市品位提升

 

负责组织全县主要交通干线的规划审查;审批大型的或设置在重要地区、路段的户外广告;负责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

 

 

7

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和勘察测量单位的资质审查。  

对各项工程项目的设计、测量单位的资质审查。

 

8

指导、协调各建制镇的规划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