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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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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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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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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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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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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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统计、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资产调剂整合、资产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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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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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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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提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资产报告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负责提出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相关需求,并负责应用管理;按规定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汇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管理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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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产经营报告和全县政府公共资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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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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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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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备案和公务用车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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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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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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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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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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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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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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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提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意见。拟订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制定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布置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承担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负责组织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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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汇编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国有企业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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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负责汇总编报相关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拟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采取特定方式管理的县级企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薪酬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县直行政单位未脱钩企业和县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清查、国有股权管理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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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贯彻执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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