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7
湘阴县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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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湘阴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阴政发〔20155号)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2、国有资产购置、处置情况;

    3、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4、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及使用情况;

    5、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根据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12月份进行。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年35月份进行。

    四、监督检查程序

    1、听取被检查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看相关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情况;

    3、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登记情况;

    4、查看相关财务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资产购置和处置情况;

    5、查看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和收益情况;

    6、查看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

    五、监督检查处理

    经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