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3
湘阴安监发〔2017〕27号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9-2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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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安监站,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经营门店:

2017年9月22日21时45分左右,江西省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擅自组织生产,组合烟花(无亮珠)内筒机械装药工房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省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李大剑第一时间做出批示,强调烟花爆竹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当前烟花爆竹退出和停产,短期货紧价扬,高额利益驱使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可能反弹,各地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大打非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除非务尽。各县市区乡镇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办法,不断提高“打非”工作实效。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133号)文件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防止检查过后就“万事大吉”的松懈思想,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持之以恒地精神,严抓严管,实抓实管,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认真做好当前至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国庆、中秋即将来临,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巡查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防止出现监管空挡。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七类场所、六类对象”, 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电力、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经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规定,坚决防范经营领域事故发生。

三、强化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从严打击,发现一户、打击一户、取缔一户。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特别是对多次从事非法生产、屡教不改的作坊业主、药师、原材料非法贩运户和非法贩运烟花爆竹的参与人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始终保持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对不认真开展排查,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要以流动宣传车和“村村响”工程、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印发传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事故的惨痛教训,充分发挥典型事故的警示与震慑作用,以案说法,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盯紧看牢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将此通知迅速转发至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经营门店,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