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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发〔2016〕1号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春节及“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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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16日下午,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总结了2015年全国、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会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培国就如何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春节及两会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组织传达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工作

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把住年关安全平稳,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忽视、不能麻痹、不能懈怠。要切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杜家毫省长“要强化红线意识、着力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防范意识、着力抓好治本攻坚;要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安;要强化精细意识、着力夯实安全基础”要求,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依法处理到位、主体责任到位、宣传培训到位、资金保障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倍加珍惜、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稳定环境,不断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程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深入治理安全隐患

春节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安排部署,突出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突出春运、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切实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事故多发点段、车流量大及路面状况复杂的农村道路的隐患整治力度和管控力度,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标牌。要提早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充分预判2016年春运工作的新特点和新问题,找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要根据客流量和春运期间气候特点做好运力安排,合理调配和组织增加车辆班次,及时做好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县海事、交通、属地乡镇要加强对渡口、客运船舶的检查,落实渡口安全值班、签单发航制度,要对《关于乡镇渡口、客渡船舶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湘阴安发〔201515号)进行一次“回头看”,结合乡镇实际情况,深层次解决隐患。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快新渡船更换速度,确保21日前所有新渡船及时安排到位。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县安监、打非办、公安、市场监管、属地乡镇等部门要从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着手,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1.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要求。(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2.严格执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律予以关停。对存在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及时查处,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主义落实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3. 县教育局要对全县所有学校及幼儿园在寒假前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4. 县环保局要加强县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各乡镇要着重加强农村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燃放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县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燃气、属地乡镇等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县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仓储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督促民爆企业加强炸药的配送、保管及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前期已取缔的“六塘液化气站”,所在乡镇要加强监管,严防回潮反弹。要加强液化气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违规向非自有气瓶、过期未检钢瓶及报废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依法对存在违规充装、报废钢瓶非法流通的问题进行排查,坚决杜绝报废钢瓶,特别是螺丝钢瓶在市场上流通,杜绝违规充装问题发生。要认真检查加油站、加气站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肃查处违法转包、无资质施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大对冬季建筑施工深基坑开挖、垂直起重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处坠落等施工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以防范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要对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是否持证上岗;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佩戴和正确使用是否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开展;警示标志设置、高空作业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开展检查。

(五)切实加强消防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林地、网吧、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养老院等劳动密集型场所和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集会和活动的监督检查,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特别是对建设工地的特种设备和商场、社区电梯的安全监管,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设备的检测、保养和维护。县总工会、电力、住建等部门要抓好从业人员以及用电、燃气的安全知识宣传。县工信局对停产企业要指定专人值班,并对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三、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做好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

四、相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及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督促开展检查,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省、市、县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节日放假、维检复产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的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开展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21日前报送至县安委办邮箱:3084582426@qq.com

县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一岗双责”原则和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县监察局提出事前问责意见。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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