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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发〔2016〕2号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湘阴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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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发〔20162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湘阴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15

 

 

湘阴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要求,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四大三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快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徐介民任副组长,其他县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县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县安监局综合法规股甘喜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

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

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办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湘阴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主要内容

 

大宣传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抓好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

1.县安委会会同组织部门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党校入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等工作制度。其中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要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县党校春秋两季主体班学习期间,安排一次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讲的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课。

2. 定期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寄送安全生产简报、短信等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其中县安委办向领导干部发送安全信息不少于 5万条,各乡镇安委办不少于2千条。

抓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宣传

3. 建立媒体通气会制度,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领导干部谈安全、群众来信举报专栏,加强安全宣传,曝光反面典型。

4. 县安委办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和新闻报道活动不少于2次。

5. 县安委办向城乡居民发放安全生产方面的书刊、画报和光碟2万册以上,各乡镇2千册以上。

6. 县安委办在城区、监管重点乡镇设立5块大型宣传牌,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1-2块大型宣传牌。

7.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每个乡镇建成1-2条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长廊。

抓好面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

8.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安委办定期编制一批安全生产警示短信向属地企业负责人发送,突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报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9. 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切实增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10. 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检查和训话制度、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职工举报奖励制度。

11. 建立并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每半年为员工讲一堂安全生产课的制度。

大培训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

1.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等方式,全县2016年组织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00名、特种作业人员150人次、新工人和农民工2000人次以上。到2016年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和危险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2. 县直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3. 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厂长(矿长、经理)。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

4. 县安委会和安监局安排专项资金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知识培训。

5. 县直相关单位分行业领域制订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工程

6. 县安委办会同党校对每期党校主体班学员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8. 县安委办对乡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1次专题培训。

大检查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的主体责任

1. 县安监局制订出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信息月报制度通知,配套建立违规扣分、严格处罚、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在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推广。

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机制

2. 县安委办制定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3. 督促各乡镇人民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

4. 县安委办分行业领域组成常年暗访督查组,全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督查。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6. 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建立大检查闭环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7. 县安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县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严格验收。

8. 抓好《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贯彻执行。

9. 抓好《湖南省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检查方案》学习贯彻。

大整治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 县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专门队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

2. 县安委办制订火工产品、电力部门联审制度,建立“打非”联动机制。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 把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作为我县“打非治违”的核心攻坚行业领域。

4. 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作为我县“打非治违”的重点行业领域。

5. 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6. 制订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实施,重点整治1个以上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并取得明显成效。

7. 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实现职业危害网上申报数和职工体检建档人数明显增加。

8. 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力争新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覆盖面达到50%以上。

9. 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试点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制和举报奖励制度

10. 县安委办制订出台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制度。

11. 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并认真落实。

基本建设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1.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运用。

2. 加强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城市消防站配备建设。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3.  完善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运用。

4.  加快“三三”重点工作的实施。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6. 县级安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关于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7、完成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指挥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基本应急救援指挥功能。

8、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加快安全生产市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9. 县级安监部门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0. 安排专项资金,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聘请20名左右的专家成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专家派遣制度。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平台建设。

基础工作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县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规范乡镇安监站建设和各类工业园、开发区安监机构设置,开展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

2. 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制度。

3. 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

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4. 检查乡镇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5. 县安委办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6. 县安委办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检查。

7. 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考核、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8. 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9. 推动县级财政按照人均不少于3元的标准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 检查落实安全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1. 县安委办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曝光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在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资金安排、融资扩股、品牌评定、评先评优时予以限制。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12. 县直相关部门分行业制订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

13. 制定和完善行政许可程序、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备案、案件审理规则以及省政府出台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配套制度建设。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4. 分行业制订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高危行业80%的规模企业达标,工贸行业30%的规模企业达标。

15. 县直相关部门对标准化达标企业组织回头看,对创建达标的企业进行抽查,不再具备条件的坚决摘牌。

16. 设立标准化工作引导资金。

17. 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

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8.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扩面工作,全县重点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安责险覆盖面处于全市先进行列。

19. 积极鼓励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应用

20. 完成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动态管理联网监控系统。

加快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21. 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转移一批”的要求,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整合,加快工园区集中建设和城市中心区化工企业搬迁。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五小企业”,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基层创建

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创建活动

1. 依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办法,进一步完善县级示范乡镇动态管理办法和对口帮扶制度。

2. 2015年度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继续实行限量提质,全年确定推荐3个乡镇申报省级示范乡镇;确定推荐3个乡镇申报市级示范乡镇。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

3.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平安校园、文明交通示范公路等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