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3-08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激劢创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3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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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发〔2019〕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激励创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激励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稳定全县就业形势、激发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进一步稳定就业激励创业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岳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菅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至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推动电子商务和湘阴特色产业品牌加速发展,新增创业主体5000户以上;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建立技能人才培育长效机制,完成各类培训5000人以上;动态监测就业失业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稳定就业激励创业工作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减税降负政策稳岗。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减税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创业者负担。按规定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对按规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及时落实稳岗补贴,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申请享受上述返还政策。

(二)树立支持创新创业导向。加大对创业群体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平台建设,每两年培育扶持1-2个县市级带动就业效应和项目孵化效果“双一流”的示范平台,并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指导、支持“创客空间”的发展与建设,组织湘阴县创业导师团、创客协会以及其他创业团体,积极参与“双创”服务活动。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符合环评要求企业的扶持力度和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对象为: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的出口企业;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目前遇到发展瓶颈的高新企业;符合我县“一主两特”产业发展布局,带动就业效果好,暂目前出现发展困难的规模企业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和优质营商环境。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落实落细《湘阴县引进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湘阴政发〔20177号),大力引进扶持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来湘阴发展。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新创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提供便捷高效创业服务。落实落细《湘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湘阴政办发〔2017]46号),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并邀请省、市、县创业专家导师,为创业参赛单位提供建设性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提升创业成功率。每两年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工程评选活动,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形成规范性的赛事制度。至2020年5月,持续开展“创业服务三湘行”湘阴站系列活动,将每月17日定为“创业服务三湘行活动日”;大力开展“寻找湘阴最美创业人”、创业沙龙、创业典型评选等活动。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银发〔2017108号)和《湘阴县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阴政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提高个人、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2年期限的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逐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担保金额度。

(六)精心培育发展新兴业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地域特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凡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可享受创新创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

(七)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逐步建立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学校、社会优质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加强紧缺和急需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力度,建立县级技能人才数据库。逐步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行定向输出培训。有计划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土人才培训,在农产电商、民艺文创、农旅融合等方面培育一批本土创业带头人,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2020年12月31日前,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发给生活费补贴。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创业者,开展针对性创业培训重点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加强对学员的开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落实扶持,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

(八)培育壮大“湘阴面馆”产业。设立“湘阴面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湘阴面馆”产业专项创业担保贷款、“湘阴面馆”实体店一次性创业补贴、面条制作和京任技术攻关及师资培训、相关专家服务团队建设等支出。引导城乡劳动者围绕“湘阴面馆”产业发展创业就业,打造稳定就业激励创业的湘阴特色。逐步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产业链。树立创业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湘阴面馆”经营者典型,积极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九)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进步健全农村劳务经纪人制度,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厂房式、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加强政策扶持,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空间,不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十)切实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全面梳理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力度。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协调,统筹资金,综合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山林防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十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智慧人社”体系建设,将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延伸到各村(社区),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管理模式优、服务成效好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给予一定奖励,逐步增加就业服务成果购买力度。

四、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稳定就业激励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高新区、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扶贫办、金融办、税务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商务粮食局、总工会、残联和人民银行湘阴分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人社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实化工作责任,确保我县就业局势整体稳定

(二)落实资金保障。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每年县财政预算中配套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测研判。要完善全方位就业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重点加强宏观经济运行、企业生产经营与用工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方面的情况监测,及时分析了解企业用工、劳动力分布和流向变化,准确把握就业形势。要继续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园区,全面摸排就业情况,查找困难问题,制定应对预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要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严格统计数据流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定期分析通报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纳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