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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8-03-26 09:16 浏览次数: 1

湘阴办发〔2018〕16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8日


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减贫任务,扎实做好已退出贫困村和已脱贫贫困人口的持续跟进工作,不断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提高脱贫质量,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岳阳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减贫任务。完成省、市下达的2018年度5634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及饮水安全达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着力抓好提升工程。加强对已退出的28个贫困村和已脱贫的贫困户的持续跟进,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到1.2%以下。确保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低于全县农业户籍人口总数的1.2%。

二、总体部署

按照主攻重点、聚焦落实、统筹兼顾的总体部署,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主攻三个重点。

1.已退出的28个贫困村。按照“脱贫不脱钩、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坚持扶贫投入不减、政策不变、措施延续。

2.未脱贫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加派工作力量,强化帮扶力度。

3.深度贫困人口。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整户无劳动能力、整户低保的贫困对象享受更多帮扶,如期脱贫。

(二)聚焦三个落实。

1.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行业扶贫责任和结对帮扶责任。

2.政策落实。着重抓好住房安全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涉及“三保障”和长效稳定脱贫的扶贫政策落实。

3.措施落实。继续完善精准识别,深入推进精准施策,夯实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基础台账。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心扶技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兼顾三个层面。

1.已退出贫困村的成效巩固和非贫困村的后续减贫。

2.未脱贫户的减贫和已脱贫户的持续跟进。

3.整户兜底、整户无劳动能力等深度贫困人口的帮扶和回退户、返贫户、边缘户的帮扶。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三个持续”,推进政策落实。

1.持续推进“十大脱贫行动”。深入推进党建、金融、安居、健康、教育、产业、就业、兜底、基础设施、社会扶贫等“十大脱贫行动”。各行业扶贫部门要根据实际,编制行业扶贫规划(2018—2020年)和2018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时间到点、任务到月、责任到人,加强政策供给,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政策要求,力促扶贫工作精准。要加强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确保各项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部门)

2.持续抓好驻村结对帮扶。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对已退出的28个贫困村派驻工作队继续巩固,对未脱贫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进一步选好各驻村帮扶成员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定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每名帮扶责任人结对不超过5户”的要求,对全县所有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各帮扶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到村1次,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帮扶干部要做到每月下村入户实地走访帮扶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县扶贫办、驻村办;责任单位:县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

3.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全面帮助协调贫困户和社会爱心人士做好社会扶贫网上线、贫困户需求信息发布、爱心人士对接捐赠等工作,确保爱心人士注册量和贫困户注册量都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的100%,确保贫困户需求成功对接率达到60%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要组织开展“我为脱贫攻坚争贡献”“三个一帮扶行动”“我想有个家”“百会千商同心结对”“万企帮万村”等各类社会捐赠、爱心帮扶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人大办、政协办、工商联、扶贫办)

(二)突出“三个加强”,推进责任落实。

1.加强作风治理。将2018年作为我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集中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减少填表报数、检查考评、会议活动、发文数量,规范调查研究,严格监督问责,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扶贫办)

2.加强信访处置。在县扶贫办设立涉贫信访办公室,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扶贫办、信访局、网信办之间要建立涉贫信访处置联动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快速有效解决涉贫信访问题。对重复信访、集体信访、信访举报问题性质严重的要派人实地核实,跟踪追查到底,及时反馈结果。(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局、网信办、扶贫办、12345热线办)

3.加强督查巡查。减少频次,提升质量。以“四不两直”为主,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严格有效地整改问题,切实提升督查巡查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对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违规操作等行为实施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扶贫办)

(三)做到“三个注重”,推进工作落实。

1.注重政策宣传培训。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手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新扶贫政策,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手机报等媒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安排专人、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扶贫政策、报道扶贫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展示我县扶贫成效。各行业扶贫部门要广泛宣传本行业扶贫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在主要路段、贫困村设立宣传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按照分级轮训的原则,通过多轮次、全方位、广覆盖、有实效的培训方式,加大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县扶贫办对乡镇(街道)扶贫分管负责人、专干、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一书记办、驻村办对全体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心扶技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等方式,让有主动性、有思路的贫困户获得更多的资源,让后进者认识到“等靠要”来的只是短期利益,让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勤劳致富的贫困户一定程度上减少其政策收益,从而树立勤劳致富光荣脱贫导向,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加快补齐“精神短板”。(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注重创新扶贫思路。坚持大扶贫格局,持续打造党建+扶贫、移风易俗+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特色亮点,并充分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结合文章,推动政策和资源向贫困群众和贫困乡村聚焦。(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第一季度)。3月份召开全县年度扶贫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脱贫目标、分解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各帮扶后盾单位要派工作队(或一书记)进驻帮扶村,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结对帮扶工作;各行业扶贫部门要编制好行业扶贫规划(2018—2020年),并制定好2018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3月31日前,全面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开展部门间数据信息比对,完成第一次上户走访,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开展第一批次扶贫干部培训。

(二)强化措施阶段(第二、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促、讲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帮扶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村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每月下村入户走访帮扶;各级各部门根据工作规划,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考核评估阶段(第四季度)。12月份前,完成贫困人口减贫的认定程序和县本级的年度考核评估。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接受国务院和省市年度脱贫攻坚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压责任。落实县级领导责任。明确联乡镇(街道)县级领导为脱贫攻坚乡镇(街道)联点领导,分管县级领导为相关行业扶贫分管领导,各联点和分管县级领导要定期深入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单位研究、督促、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对联系的乡镇(街道)、分管行业部门的扶贫工作负责。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各行业扶贫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落实驻村结对帮扶责任。各后盾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扶贫队长(或一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结对帮扶干部为包户责任人。

(二)加派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在扶贫工作场地加挂扶贫工作站牌子,并保证2—3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从事扶贫工作的所有人员既要严管,又要厚爱。对作风不实、工作失职的扶贫干部要实行最严厉的追责问责,对不胜任驻村帮扶的干部要及时召回调整,对表现优秀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待遇上、心理上关心关爱。

(三)加大投入。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可用财力的1%、不少于上年投入额度,连同县扶贫办工作经费一并列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资金整合机制,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浪费,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合理高效利用现有资金。切实将资金、项目、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特别是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公告公示。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严考核。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和机制,结合平时工作、行业部门打分、脱贫退出评估和国务院、省市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定成绩。对发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项目资金监管不严等扶贫领域重大突出问题的单位,要采取最严厉的问责措施。

附件: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附件

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减贫人口数(人)

光伏扶贫(个)

樟树镇

330

鹤龙湖镇

400

金龙镇

200

静河镇

270

湘滨镇

640

2

杨林寨乡

300

玉华镇

340

南湖洲镇

330

三塘镇

230

新泉镇

920

岭北镇

790

洋沙湖

380

漕溪港

271

东塘镇

80

六塘乡

133

文星镇

10

横岭湖(青山岛)

省级自然保护区

10

合  计

563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