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现场评价报告

来源: 湘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8-30 09:10 浏览次数: 1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

项目单位    救灾救济股

主管部门     湘阴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财政现场评价

评价机构: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年08月28日

湘阴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刘自良

联系电话

15074075875

项目地址

湘阴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邮  编

4146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6年 01月起至  2016年 12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实际支出

(万元)

结余(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42.4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90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支出合计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为保障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有救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六十年代精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且退职后没有重新参加工作无经济来源的。享受原标准工资40%救济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在原救济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调整后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50元,调整前已达到或超过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为保障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有救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六十年代精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且退职后没有重新参加工作无经济来源的。享受原标准工资40%救济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在原救济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调整后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50元,调整前已达到或超过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

90万元

90万元

质量指标

2201人,600元/年,发放132.06

132.06

132.06

时效指标

2201人,600元/年,发放132.06

132.06

132.06

成本指标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

90万元

90万元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2016年全年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2201人,600元/年,发放132.06万元,让当年响应党的号召,回乡支持农业的精退老职工全额拿到了回乡补助。

132.06万元

132.06

生态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精退回乡的老职工对补助的发放工作基本上都很满意,都希望能否提高待遇标准。

99%

绩效综合得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吴伟文

股长

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肖志雄

副股长

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熊玉兰

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杨欢

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