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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

来源: 湘阴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2-09-01 10:12 浏览次数: 1

2021年度

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湘阴县委政法委有办室6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办室分别是:政工室、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

下设事业单位分别是:湘阴县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湘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总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1

2

3

4

5

6

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1

2

3

4

5

6

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1

2

3

4

5

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1

2

3

4

5

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总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工资福利支出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基本工资

国内债务付息

津贴补贴

国外债务付息

奖金

资本性支出

伙食补助费

房屋建筑物购建

绩效工资

办公设备购置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专用设备购置

职业年金缴费

基础设施建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大型修缮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物资储备

住房公积金

土地补偿

医疗费

安置补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拆迁补偿

离休费

公务用车购置

退休费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退职(役)费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抚恤金

无形资产购置

生活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救济费

其他支出

医疗费补助

赠与

助学金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奖励金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其他支出

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人员经费合计

公用经费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3.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表格中单元格空白表示数据为零。

3.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9.17万元,下降28.74%。主要是专项经费和干部人事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22万元,占92.21%。其他收入40.40万元,占7.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3万元,占75.32%。项目支出128.00万元,占24.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58万元,下降34.29%。主要是专项经费和干部人事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9.58万元,下降34.29%。主要是专项经费和干部人事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9.79万元,占比75.24%;公共安全支出(类)68.50万元,占比14.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12万元,占比4.83%;卫生健康支出(类)10.31万元,占比2.16%;住房保障支出(类)16.50万元,占比3.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财政申请追加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向财政追加工作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和维稳工作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9.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减少0.80万元,下降21.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来宾230人次,主要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督查、综治民调工作督查、信访维稳工作督查、反邪教教育转化验收、现场会等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年初预算数38.1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0.97万元,增加264.80%,主要原因是:综治民调和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及资料印刷费用追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5万元,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综治民调工作等会议,人数380人,内容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验交流会、综治民调新闻发布会等等;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培训及党史教育等培训,人数290人,内容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培训及党史教育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岀。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O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附件2021年政法委绩效评价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