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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25 09:20 浏览次数: 1

湘阴县医保议复字〔2020〕2号A类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

    

王敬华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加大大病重病报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并办理,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病保险待遇

2020年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即上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中剔除完全政策自付后的费用),扣除大病报销起付线1.4万元以后,原则上分4段累计补偿大病报销:0-3万元(含)报销60%,3万元-8万元(含)报销65%,8万元-15万元(含)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累计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30万元。

二、特殊门诊待遇保障

凡符合准入条件的“43+2”个特殊病种,即湘人社发〔2017〕93 号文件已经明确的43 个特殊病种(含糖尿病高血压)和肾病综合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个特殊病种,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70%比例报销。以前在这一块,管理中以按政策规定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为主,是开放式管理。现正在探索研究如何依托县级医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资源,将部分特殊门诊放到全县的医院进行精准式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