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来源: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05-0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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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17日期间,在湘阴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电话咨询6件,走访调查1件。

  有关意见建议情况:

  1、出台统一的物业费标准(3条)

  问题解答:《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定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是保障性住房、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等级确定物业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成立业主大会后,由业主大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并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综合以上规定,政府无权出台统一的物业费标准。

  2、门面物业收费标准(1条)

  问题解答:《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门面物业收费标准”有关规定。“门面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双方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