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10-25
关于印发《湘阴县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14-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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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

《湘阴县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迅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10

 

湘阴县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6号)精神,按照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现就全县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二、对象范围

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基层党组织都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具体对象是: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乡镇所属单位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外出的流动党员,应督促其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返回流出地参加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因故不能返回又没有参加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以通过QQ、网络视频、手机电话、书信、微信多种方式组织他们参会参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上班实行“三班倒”的企业、医院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灵活安排时间,创新参评方式,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一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接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三、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上级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总体上,从810日左右开始,在8月中下旬完成,会期不少于一天。具体时间安排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准备工作

(一)认真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议程安排及相关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

(二)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指导兰考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观看焦裕禄、吴仁宝等先进典型的影视作品;学习“差”党员的评定标准等。

2、学习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同时,要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深入征求意见。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

(四)广泛开展谈心。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

1、谈心谈话对象

1)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谈心,支部委员之间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

2)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3)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

5)上级党组织要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2、谈心谈话要求

1)谈心时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的毛病,又直接指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2)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3)谈心时间要充分,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4)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

5)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五)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按要求认真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以条目式列出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1、撰写材料对象

1)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乡镇机关及站所、学校、医院党组织班子和党组织书记,要撰写简要的对照检查材料,列出10条以上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

2)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大学生村官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不少于10条,提出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

4)基层党组织班子和负责同志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要由上级党委(党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应督促修改或退回重写。

2、查摆问题重点

1)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摆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庸懒散拖、冷硬横推、“中梗阻”、推诿扯皮等问题。

2)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和简单粗暴、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

3)乡镇机关及站所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

4)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先锋模范作用明不明显、服务群众好不好、带富能力强不强、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和落实惠民政策是否缩水走样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5)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点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师德师风正不正、教学质量高不高、教风学风浓不浓、服务师生好不好及片面追求升学率、违规办学等方面查摆问题。

6)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点聚焦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德医风不好,服务态度冷漠,医疗诚信滑坡,收受“红包”和回扣,乱开大处方等方面查摆问题。

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着重查摆政治上不强、党性党风党纪不严、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8)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还要重点查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以及“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等问题。

五、主要步骤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重点针对“四风”问题,直奔主题、不掩饰回避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动真碰硬,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党支部书记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支委会还要根据听取意见和平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

设党总支的,先组织党总支班子成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可结合实际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一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3天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指导组)。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和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

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

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

5、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的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基层党组织要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不少于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民主测评。

评议内容:

1)机关单位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2)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

3)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党员,重点联系思想、教学、学习和生活实际,围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等开展评议。

4)医疗机构党员,重点围绕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思想工作实际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等开展评议。

5)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

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六、做好会后工作

(一)提出评定意见。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民主评议为“差”票超过30%的,特别是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二)上报专题报告。会后5天,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三)认真进行整改。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一个一个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七、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特点,进一步完善本支部的实施方案。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发挥好组织指导作用,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具体方案或操作办法。对少数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县委活动办将采取适当方式,抽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可结合实际,参与分管的县直机关单位或所联乡镇的村、社区专题组织生活会。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及指导组要参与联系村、社区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各督导组要选择参加指导23个基层党组织,重点参加指导软弱涣散村、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下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参加所驻村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期间,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指导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把握开展批评的方式方法,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好话等情况要及时提醒;对会议出现无原则纷争,要建议及时休会,带问题解决后再行开会。

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应于95日前,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县委活动办。

 

附件: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供党员测评)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供群众测评)   

3、“差”类党员的评定标准

 

 

附件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供党员民主测评用)

 

党组织名:                             

党员姓名

总体评价

一般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附件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供群众民主测评用)

 

党组织名:                             

党员姓名

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附件3

“差”类党员的评定标准

(供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评定为“差”类:

1、理想信念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党性原则,有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热衷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2、对党失去信心,提出退党要求的。

3、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的决议、不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重损害团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廉洁自律,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索拿卡要、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损害群众利益的。

6、不发挥党员作用,不支持本地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关键时刻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重大损失的。

7、行为道德失范,拒不承担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妇女和小孩,生活作风败坏,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群众反映差的。

8、法纪意识淡薄,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近五年内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至今仍拖欠乡村税费改革以前各项上缴的。

10、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一年以上(含一年)本人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的。

11、在各级修路、架桥、改水、创卫等公益事业建设中不仅不支持,反而设阻刁难的。

12、违规组织、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的。

13、放弃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揭露、不斗争,躲闪回避的。

14、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

15、民主评议中不满意票在5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