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4-08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湘阴县)情况一览表-第十批转办件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0-11-0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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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20年11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

DIYU202000159

  反映湘阴县文星镇东湖湾小区六栋三楼刘一手火锅店气味难闻。

湘阴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2020年11月3日,接到举报件后,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宋雷鸣、赵勇江到湘阴县刘一手火锅店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店曾被周边居民投诉反映大厅内火锅气味扰民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处理,要求该店负责人在就餐期间关闭外墙窗户。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过反映该店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投诉。

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规定,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日对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15日内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进行清洗,建立清洗台账;立即修复油烟管道。同时,因相关法律法规未对火锅气味的排放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对店内外墙窗户进行密闭处理,做到非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开启,以防止气味溢出给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目前,该店外墙窗户已经进行了密封,完成了油烟净化器的采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