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务公示公开制度》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05-27 16:29
浏览量:1 | | | |

各成员单位、项目实施企业:

为有序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规范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效益,现将《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务公示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并执行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务公示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示公开的主要形式

1.根据项目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2.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题专栏对相应内容进行公示公开。

二、政务公示公开的主要内容 

1.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

2.项目资金安排。

3.项目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

4.项目有关资金支出、项目建设信息、决策文件等。

三、政务公示公开的组织实施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务公示公开工作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流程如下:

1.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专题专栏开设申请,经政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设立。

2.专题专栏设立后,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负责栏目设置、公示内容上传、后台管理等相关工作。

3.政务公示公开内容均需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

四、政务公示公开的时限

1.相关内容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按公示内容的不同限定公示时限,一般公示时间为3-15天不等。

2.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在项目结项后,可按有关规定将县人民政府上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题专栏予以归档。

五、反馈意见的受理

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由政务公示公开相关单位反馈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进行及时调查核实,视情况作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