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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文体广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湘阴县委,县政府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文化生活,研究决定建设市民文体广场和文体广场安置小区。文体广场是我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小区项目是解决文体广场项目内的拆迁安置为主体的商居开发小区。为确保文体广场项目快速推进,特面向全国对该安置小区项目进行招商,﹙原招商公告招商未果,现已作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湘阴县文体广场安置小区项目及东西两边道路建设。
    二、基本指标
    1位置面积:嵩涛路以东,文星路以西,高压走廊以南,净用地面积45亩。
    2安置区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容积率为2.8-3.0%
       建设密度<40%
       商业建筑面积2万㎡ 左右
       地下地上停车位建设符合湘阴城区规划的基本指标
    3、安置要求:
总面积为4万㎡,其中居住35000㎡限购价为7层以下的1700元/㎡,以上每升一层加50元/㎡,商业门面5000㎡,限购价为2800元/㎡(层高5.4M),限价安置房报建规费全免,税收金额返还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其余开发面积报建规费减半征收。
4、东西道路建设:
采取BT模式,按实结算下浮10%,按政府4:3:3付款模式付款。
三、招商方式:文体广场安置小区项目采取投资商垫资开发,土地招商起始价为70万元/亩。投资商先向文星镇政府指定的专门账户(城建投)打入5000万元保证金,此款以用于启动文体广场和安置小区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和相关手续办理。土地取得方式和价格采用挂牌供应。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房产开发资质,具备独立法人.
    五、中标方式: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文星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门班子对其进行考察,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要求,以竞价方式进行。如在以后土地挂牌出让中超过此竞价部分,实行返还给投资商用于小区内的公共配套建设。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一周内退还。
六、招商要求
投资开发商中标签订合同后,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启动项目建设,确保18个月内建好小区供安置户购买安置限价房。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单位介绍信,发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以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资料凡属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人应按上述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16日至2012年元月20日上午8:30前工作日内报名。
    3报名地点:文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14600
联系人:王雄       手机:13874022258
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人民政府
          2012年元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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