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湘政办发〔200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湘阴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宣传 方案 通知

湘阴县应急知识宣传周

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市的部署,将2008年5月26日—6月1日定为全县应急知识宣传周,其中5月26日为集中宣传日。

  一、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二、活动重点

  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四、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镇等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辖区设立宣传点,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和应对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等。

  (三)集中宣传。5月26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镇等基层单位设点同步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21日—5月25日)

  1、各级各部门根据《湘阴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2、5月21日前,县应急办将宣传提纲、宣传资料发放到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再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再由各单位根据宣传周的实际宣传需要印制宣传资料。

  3、5月21日,召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26日—6月1日)

  1、5月26日—6月1日,湘阴电视台、湘阴县公众信息网等各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应对处置重特大突发的事件特别是我县常见的防汛抗旱救灾、森林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

  2、5月26日,县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学校、规模以上企业等相关单位设点统一集中开展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当天,县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应急工作专业人员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筑工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标语,展示应急知识“四进”图板,举办应急知识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组织的作用,以社区服务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为载体,大力开展社区宣传。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应急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学校应急演练。要通过到乡村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台播放应急常识、印刷墙壁应急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力推进乡村应急宣传工作。

  3、5月26日—6月1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赴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

  (1)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提高灾害预防预警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助和重建工作等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民政部门牵头,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参与。

  (2)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安监部门牵头,工业、建设、交通、环保、质监、旅游、通信、公安消防等部门参与。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卫生部门牵头,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处置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公安部门牵头,商务、信息产业、宗教、信访、外事侨务、银监、地方金融证券等部门参与。

  (三)总结阶段(2008年6月5日)。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汇总成书面周总结材料,并将相关图片制作成光盘于6月5日前一并报送县应急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 大限度减少全社会灾害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周活动方案,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加强协作,共同行动;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宣传,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