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常发〔2016〕14号?关于县城小区物业管理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6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抓物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调处重大物业纠纷、提高物业监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物管水平整体不高;三是物业服务收费难,部分物业企业运转艰难;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五是无物管小区的管理严重滞后等等。为切实加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会议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
1、要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文星镇、社区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制订具体操作的物业管理制度性措施,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切实解决“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
2、要着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物业管理。
3、要着力规范物业管理。(1)严把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关,加强培训和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及时实施优胜劣汰。(2)研究对策措施,着力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有效解决物业企业只做新不做旧问题,实现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常态化。(3)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积极推行物业管理。(4)加强无物管小区、新建小规模小区和农民拆迁安置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协调,引导其物业管理由单纯的政府买单向业主自治和市场化运作、财政补贴过渡。(5)切实重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改选工作,实现物管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与配合作用。
4、要着力加强奖惩考核。以严格考核,推动和加强部门、镇区、社区、业委会、物管企业联动协同;以有效奖惩,优化小区物业管理环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上述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情况于三个月内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