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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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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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麓森景园二期”无故无说法延期交房 |
来信人: | 张洁 |
来信时间: | 2020-11-18 16:01:18 |
内容: |
有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们在“麓森景园二期”后购买的住房,合同上写明2020年6月交房。由于今年疫情,后开发商有发短信息通知我们业主延期至8月交房。延期2个月我们给予理解。但到8月,仍没有任何交房前兆。期间我们有去看房,房屋内部墙内有许多空洞,表面糊上水泥,实际墙内无砖。我们向开发商反馈,开发商回复是找物业,而当初并没有物业进场。至今仍未交房,且物业仅一名保安在,并无所谓的专业物业公司解决墙体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居民,无力与开放商抗衡,其签订的购房合同仅对我们违约有规定,并无任何条约对开发商违约行为进行规定。烦请有关领导给予帮助,谢谢! |
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0-11-23 10:22:58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麓森景园二期位于新世纪大道北侧,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交房,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人员无法进行施工,工地复工推迟了4个月。开发企业已向住建部门递交了延迟交房的申请报告,将交房时间延迟到8月20日交房。开发企业已和所有业主沟通,通过发信息、打电话等方式告知了业主延迟交房的事由、日期等情况,该项目建设工程已完善,包括小区绿化、水电气均已到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开发企业现已向住建局等部门申请,先进行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尽快及时完成交房工作。我们也将督促开发企业完善交房相关手续,尽快交房,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