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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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湘阴自然资告【2021】58号 经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交地时间: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二)动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交地条件:净地交付。 (五)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十个工作日内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1年9月2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金龙镇芙蓉北路东侧一地块规划条件(2021)湘阴自然资字58号;(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六)土地成交后,由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二、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有关时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一)欠缴湘阴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二)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点击交易平台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也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13874027653(湘阴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0730-2966696(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0730-2966861(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15273059518(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马主任)、非净地出让举报监督电话0731-899912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八、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公告为准。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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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二级事项 | 土地出让公告 |
| 公开时限 |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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