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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0-01-13 10:52 浏览次数: 1

湘阴交发〔2020〕号

局属各单位,相关运输企业: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1月9日前报局春运办。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8日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务院、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阴办发〔2019〕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安全、畅通、有序、温馨”为主题,以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作为出发点,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2020年春运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县局成立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伟任组长,副局长邵志高、李文治、贺泽盆任副组长,朱亚、郑景嘉、侯清明、黄金魁、张皇斌、危兴平、易炼波、甘超等同志为成员,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甘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2264314。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客运公司、公交公司、通达公司和光大凤凰物流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公司营运车辆经营资质和技术状况进行自查,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核查;联系交警部门,对驾驶员上一年度发生事故情况和违章行为扣分情况进行核实。企业自查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并建立检查台账。凡未取得营运资格的客运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上年度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严重违章行为扣分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不准从事春运。客运站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各相关客、货运输企业于春运开始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行业监管执法。

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对管辖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重点查阅企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值班值守、应急预案、隐患排查等情况。

1、运管所:要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对“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车辆的监管,抽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证扣分及事故情况等。督促客运站场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驾驶员“五不两确保”等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严禁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违法行为,对汽车站周边、大桥转盘上下、高岭红绿灯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加强客运市场监管,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紧紧依靠属地乡镇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禁非营运车辆载客和农村客运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要在各乡镇农村客运站点设立检查站,确保农村客运安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春运开始前,对我县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同时加强对途经我县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稽查管控工作。

2、公交所:春运开始前,对公交公司、通达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重点抽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证扣分及事故情况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监管,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随意甩客、宰客、乱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秩序。对群众的投拆要及时耐心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

3、公路所和质安所:要加强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无视施工安全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春运期间不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更加注重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施工企业冬季用电用火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对春运期间停止施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在路面醒目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路政执法大队: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和公路治超工作,配合做好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5、港航所:要加强辖区内港口经营和航运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县、局有关2020年春运的相关工作部署。

6、根据县政府2020年春运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春运开始前,局安委办和县地方海事处要对全县乡镇人行渡口和汽车渡口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督查,重点督查涉渡乡镇履行乡镇渡口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情况、渡工适任证、渡船相关证照、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进行核查,对不具备资质等情况进行查处,并责令其不得参与春运工作。

(三)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本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单位开展失信惩戒,展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成效,暴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提升服务质量,科学调配运力

据预测,2020年春运我县客流量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客运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联系,扎实做好旅客和学生和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合理调整班线、班次,科学安排运力,调配好应急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县客运公司要根据客流高峰变化,预留部分机动运力,以便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根据群众自驾车出行的实际,突出以中短途和农村客运班线为春运重点,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加强与县人社部门联系,根据县内农民工流量实际,适时增加运力投放,有计划地组织包车或增开加班车。同时,积极做好节日物资运输工作,保障春节各类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稳定。

县局及局属各单位工会要积极与团县委联系,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在拓展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参与、丰富春运内涵的重要作用。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出行提供优先优待服务。县高岭汽车站等主要客运站场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

五、针对恶劣天气特点,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各相关运输企业要加强与县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和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出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春运宣传报道。省春运办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设置了湖南省春运专栏(网址:http://www.hnjt.gov.cn),开通了“2020年湖南春运工作”微信群,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踊跃报送春运工作动态、春运宣传信息等。同时,各单位要在单位办公区、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悬挂宣传横幅,依托县政府网站、新湖南、手机报等载体,强化正面宣传,加大春运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导,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活动,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完善值班制度、春运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以方便旅客安全出行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暖冬行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加强引导,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

春节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开放本单位机关院落,并在门口树立指示牌:早上8点至晚上8点,允许社会车辆免费停放。

(四)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实行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报送春运工作信息,于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春运工作信息情况报局春运值班室。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含姓名和电话号码),于1月8日前报县局春运办。春运期间,各单位向相关媒体报送稿件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篇,特别是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春运结束日等重点时段;其他时段,各单位可根据春运工作情况,适时报送有关新闻素材;各单位春运工作总结于2月14日前书面报县局春运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甚至因失职、渎职导致责任事故的单位,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县局春运办值班电话:2264314,联系人黄光,联系电话:13107470608,邮箱:6590948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