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各相关运输企业: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0日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84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交安监[2019]219号)和《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使我县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公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更加健全,“三个必须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失职渎职行为得到严肃追究。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行为得到严肃处理。
(二)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入网率、上线率、数据合格率均在99.9%以上;普通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三)较大及以上级别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级别事故,减少一般级别事故。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召开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县局及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摸清底数,整治任务较重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定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节点等。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8月)。县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依据县局方案和各自专项工作方案,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依法打击各类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整治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进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顽瘴痼疾类别
(一)重点运输车辆安全风险长期处于高位。
(二)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现象长期存在。
(三)公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
(四)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等非法营运问题久治不愈。
(五)其他顽瘴痼疾。
四、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运输车辆安全风险
1、加强超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和旅游包车的监管,对凌晨2点至5点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其停车休息。从严从重打击疲劳驾驶行为,发现“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的,抄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县道运输管理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股室,下同)
2、本县籍“两客”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设“两客”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局安全监督股)
3、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更新升级和优化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实现与县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动态监管。(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局安全监督股)
4、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相应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局安全监督股)
5、逐步淘汰取消本县籍超长途班线客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局行政审批股)
6、实施旅游包车乘车安检制度。旅游客运企业必须为其经营的旅游车配备简易安检设备,明确安全员对登车旅客及行李进行安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7、将县内农村班线客车逐步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局政策法规股)
8、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广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现象。
1、按照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由公安交警部门指挥、拦截车辆进站,公路路政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局政策法规股,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2、按照上级主管理部门部署,强化科技治超,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方式,大力推进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局政策法规股,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3、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对一年内发生违法超限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局政策法规股,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4、配合相关县直部门,督促混凝土、水泥、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局政策法规股,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5、配合县住建部门,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局政策法规股,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三)整治公路高风险路段
1、组织对全县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局计划股)
2、配合县公安交警部门,参与相关公路交通标识治理。(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局计划股)
3、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高风险点段的治理。(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局计划股)
4、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以及通车验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局基建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所)
(四)整治非法营运现象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联动
执法,对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配合县文旅部门,严查旅游企业租赁和使用无资质车辆等非法从事旅客运输行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五)关于其他顽瘴痼疾的整治任务及措施
1、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参与辖区内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2、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对县乡道等道路和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路段的马路市场的专项整治。(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3、配合县发改部门,做好针对严重交通失信人员的制约工作。(局政策法规股,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伟任组长,副局长邵志高、李文治、贺泽盆任副组长,承担具体整治工作任务的县直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治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督股股长甘超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分管养护、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和治超的负责人,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分管治超和安全的负责人,局办公室、局财务股、局计划股、局基建股、局政策法规股、局行政审批股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整治任务牵头责任的股室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局整治办的协调联络。
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县局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跟踪督办治理。各项整治任务具体牵头责任股室、局行业管理机构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单位一把手汇报,认真组织研究制订各自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责任单位(股室)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对照整治任务及措施,进一步细化措施、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县局绩效办将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纳入2020年度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按照验收标准实施考核督办,促进各项整治任务有效完成。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县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参与整治行动的认识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整治氛围,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科技兴安效用。县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两客”智能监管平台,整合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附件: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治行动责任分解表
附件: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治行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整治 任务 |
整治措施 |
牵头责任单位 (股室) |
责任单位 (股室) |
验收标准 |
一 |
整治重点运输车辆安全风险 |
1.加强超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和旅游包车的监管,对凌晨2点至5点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其停车休息。从严从重打击疲劳驾驶行为,发现“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的,抄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20年,因疲劳驾驶行为引发的客、危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以上。 |
2.本县籍“两客”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设“两客”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局安全监督股 |
2020年3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两客”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终端安装工作并纳入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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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更新升级和优化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实现与县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动态监管。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局安全监督股 |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升级,实现联网联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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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相应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局安全监督股 |
“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不低于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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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逐步淘汰取消本县籍超长途班线客车。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局行政审批股 |
即日起,停止新增转报许可800千米以上的超长途班线客车。2020年10月底前,存量逐步消减,2025年12月底前全部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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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旅游包车乘车安检制度。旅游客运企业必须为其经营的旅游车配备简易安检设备,明确安全员对登车旅客及行李进行安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20年3月底前,根据省政府拟发布的《湖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等拟订)实施后,我县旅游包车安检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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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县内农村班线客车逐步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畴。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局政策法规股 |
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并制定我县相应方案;2025年年底前,逐步将农村班线客车纳入动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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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广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2020年3月底前,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 |
||
二 |
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现象 |
1.按照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由公安交警部门指挥、拦截车辆进站,公路路政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
局政策法规股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落实公路治超“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治超工作。 |
2.按照上级主管理部门部署,强化科技治超,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方式,大力推进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 |
局政策法规股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2020年年底前,分批建成市、县站治超信息平台后,完成公路重要节点位置规划设置的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实现与公安交警部门的信息联网;完善跨部门处罚机制,自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照《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规定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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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辆企业及货物单位。对一年内发生违法超限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
局政策法规股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车辆营运证吊销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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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相关县直部门,督促混凝土、水泥、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 |
局政策法规股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
5.配合县住建部门,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 |
局政策法规股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
三 |
整治公路高风险路段 |
1.组织对全县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局计划股 |
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2019年12月底前,上报隐患台账;加快制定隐患整改设计方案,逐级上报,争取整治资金,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开展治理;2020年10月31日前,90%的任务点段完成治理。 |
2.配合县公安交警部门,参与相关公路交通标识治理。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局计划股 |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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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高风险点段的治理。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局计划股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
4.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以及通车验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 |
局基建股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所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
四 |
整治非法营运现象 |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联运执法,对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2.配合县文旅部门,严查旅游企业租赁和使用无资质车辆等非法从事旅客运输行为。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
五 |
关于其他顽瘴痼疾的整治任务 |
1.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参与辖区内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标准进行验收 |
2.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对县乡道等道路和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路段的马路市场的专项整治。 |
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标准进行验收 |
||
3.配合县发改部门,做好针对严重交通失信人员的制约工作。 |
局政策法规股 |
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 |
按照发改部门标准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