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度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现将《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度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
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度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
成员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掌握2024年度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整体工作情况,全力做实做细2024年度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新气象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2024年度湘阴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湘阴办发〔2024〕16号)和县绩效考核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县住建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柳艳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机关纪委、人事股、质安办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机关纪委,陈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县住建局7个二级机构:质安站、住保中心、建管站、开发中心、物业中心、交易中心、城建档案馆。
三、考核考察时间
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
四、考核考察内容
(一)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
1、班子考察
班子考核评价由民主评价、绩效评价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民主评价40分,绩效评价60分(根据《2024年县住建局二级机构考核考评细则》明确的考评内容折算分值)。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对应的换算系数分别为1.0、0.8、0.6、0.2。
2、班子成员考察
重点考核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政治素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等。具体为:一是考察素质,是否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作决策、尽职责;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谋划工作;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二是考察业绩,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三是考察作风,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否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是考察廉政建设,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等情况。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民主评价50分,与班子考核结果挂钩50分(按单位班子考核综合得分的50%折算计分)。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应的换算系数分别为1.0、0.8、0.6、0.2。
(二)单位综合绩效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年度绩效考核组实地评价、领导评价、民主测评、局办公室考核四部分。考核总分值=年度考核组实地评价分值×50﹪+领导评价分值×20﹪+民主测评分值×20﹪+局办公室分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值×10﹪+年度奖分+年度扣分。
年度考核:由局党组负责干部、局办公室、人事股、机关纪委、质安办相关人员组成实地考核组实地测评、听取意见、统计成绩、考评打分。
1、年度考核组评价分值,基准分值100分(占比50%)。组织各二级机构全体干职工召开干职工民主测评述职会并现场查阅资料、个别座谈。其中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得分,占年度绩效实地考核的50%,现场查阅资料占50%。
2、领导评价分值,基准分值100分(占比20%)。由局分管负责人和党组负责干部评价分值两部分组成,其中分管负责人评价占比5%,党组负责干部评价占比15%(见附件7)。领导评价设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对应的换算系数分别为1.0、0.8、0.6。领导评价分值=局分管负责人评价分值+党组评价分值。
3、民主测评分值,基准分值100分(占比20%)。组织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股室长、“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评价(见附件7)。民主评价设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对应的换算系数分别为1.0、0.8、0.6。
4、局办公室考核分值,基准分值100分(占比10%)。由局办公室根据分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统计分值。
5、年度奖分项分值(奖分不设上限值)。
1.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度,以真实佐证资料为准。
2.奖分子项共3项,全年度奖分不设上限值。
①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重要贡献,获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肯定(评先评优、获奖、立功等为依据),获得市、县荣誉,每项分别加3、2分,获得部级、省级荣誉,直接评定为一类。
②报送信息被省、市、县采用,被县认可可以加分的,每条分别加2、1、0.5分,报送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加3分。
③完成县委县政府、局党组交办重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的(由局党组议决),视工作量,其中:县任务2分、市任务3分、省级及以上任务5分,总加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
6、年度扣分项(扣分无上限值)。
1、县委县政府年度特别交办考核对象任务未完成且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0分;
2、由于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单位及工作人员被上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
3、因县委高质量发展大会、县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事项落实不力,被县委、县政府或上级部门通报或问责处理的,每次扣5分;
4.当年度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监管职责,受到通报或问责处理的,每次扣5分。
7、一票否决项(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标准)
1、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年度考核总分值低于60分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2、考核对象承担的相关职能职责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五、考核考察程序及方法
1、大会述职。一是考察组成员解读《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度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二是考察组组长讲话;三是各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考察要求进行述职,单位“一把手”代表班子和个人在大会上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在大会上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单位班子的工作总结,由班子集体研究审定,要求做到全面客观,重点突出班子运行情况、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综合绩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中尚未销号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重要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
个人述职,要重点突出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群众评价情况。
单位和个人的总结、述职报告,既工总结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不足,同时要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撰写总结和述职报告,并作为考核组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2、民主测评和评议。述职述廉结束后,参会人员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以无记名方式对本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考察组从考核单位参会人员名册中抽取人员进行座谈(其中:班子成员必谈,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参会人数随机抽取10%-20%)。
4、查阅资料。按照《2024年县住建局二级机构考核考评细则》(附件5)查阅被考核单位的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资料并进行评分。
六、考核等次评定
局机关参照县委、县政府考核办法,作为优秀单位,不参与考核。7个二级机构考核结果按2024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评出优秀单位2个、合格单位4个和基本合格单位1个。
七、党组会议决
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形成考核报告,报局党组议决,确定考核等次。
八、结果运用
1、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评价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先进、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2、负责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下年度不能提拔、重用,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3、各二级机构年度考核排名与年终绩效阶梯奖金直接挂钩,阶梯奖金发放标准根据县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2024年度县住建局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分组安排
附件2: 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注意事项
附件3:参会人员名册
附件4:局直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样表)
附件5:2024年县住建局二级机构考核考评细则
附件6: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7: 2024年度县住建局二级机构民主测评表(样表)
附件8:2024年度局各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分值统计表
附件1:
2024年度县住建局二级机构年度考核考察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熊 才 副组长:刘 怀
成 员:陈 亮 陈 波(资料员) 易 芊 蔡 奇
考核单位:质安站、物业中心、城建档案馆
第二组:
组 长:蔡 浪 副组长:李 平
成 员:吴 伟 陈 娟(资料员) 夏 滔
考核单位:建管站、开发中心
第三组:
组 长:刘 念 副组长:郭正平
成 员:张 瑜 胡 威(资料员) 谭 琛
考核单位:住保中心、交易服务中心
附件2:
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注意事项
一、测评要求
1、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时,“优秀”比例按以下要求执行。被测评对象3人(含3人)以下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1票;被测评对象4人至6人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2票;7人至9人(含9人)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3票;其他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四舍五入),超过的则“优秀”票一律作“称职”票统计。
2、领导班子成员总体评价表中的“姓名”“职务”应提前打印在表格中,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党政正、副职(行政正、副职及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参加测评会议人员
1、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2、退休、退线干部代表1-2人。
三、参加个别谈话对象
1、本单位班子成员;
2、部分中层骨干;
3、退线、退休干部1-2人。
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现场予以确定。
四、测评准备
1、按参会人数准备好测评表(附件4),由考核组审核后印制;
2、单位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3、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含电子版);
4、参会人员名册3份(附件3),并安排好座谈联络人员,准备好座谈场所两处。
附件3:
参会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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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现岗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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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局直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样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领导班子总体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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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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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总体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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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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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称职 |
基本 称职 |
不称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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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在你认为属何档次的相应空格内打“√”。
2、被测评对象3人(含3人)以下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1票;被测评对象4人至6人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2票;7人至9人(含9人)的,测评时“优秀”票可打3票;其他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四舍五入),超过的则“优秀”票一律作“称职”票统计。
附件5:
2024年县住建局二级机构考核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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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 内容 |
扣分标准 |
基本分值 |
牵头 股室 |
扣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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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 |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局党建工作考评会被通报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每起扣2分,被通报排名倒数第二名的每起扣1分(其中:排名优秀第一名的加2分,优秀第二名的加1分)。组织生活不正常,每查实一起扣1分。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防汛抗灾、创文巩卫、党员志愿服务等重要活动开展不力的,每项(次)扣0.5分。未按要求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每发现一起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每次扣0.2分;单位干部职工因违反网络行为规范被查处的,每次扣0.5分。负面报道在网络、媒体曝光并影响单位形象的每次扣2分。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分,单位考勤违规率排名全局后3名的,扣2分;当月考勤违规率超过5%扣0.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扣0.1分,无故旷工每人次扣0.5分;日常不定期查岗发现缺岗扣0.2分/次;无故不参加局机关各类会议学习活动扣0.2分/次。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出现《湘阴县作风建设若干禁止性规定》不良作风十种情形或违反第11至33条作风建设禁止性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被追究责任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局机关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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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意识形态工作 |
1.不配合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的扣1分;2.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未按规定每月完成理论学习任务的,每少1次扣1分;3.未建立健全有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对职责范围内阵地管理不到位,产生严重影响的,扣3分;4.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当年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检查的,每次扣4分;5.相关责任单位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不力的,每起扣1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未按要求报备的,每起扣1分。 |
15 |
局机关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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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风廉政建设 |
违反中央和省市县规定,有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每一项扣1分。违反作风建设等规定,单位受到公开约谈的扣0.5分、会议说明(检讨)的扣0.5分。个人受到公开约谈的,每人次扣0.5分;口头告诫的,每人次扣0.2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的,每人次扣0.5分;书面告诫的,每人次扣1分;因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被县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的,每次扣1分。考核对象当年度有工作人员受到纪委监委政务记过、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班子成员有2人及以上受到纪委监委政务记过、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满10分,且参照县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单位;考核对象有工作人员以或家属或直系亲属赴京、省非法上访的,每人次扣10分;考核对象当年度有工作人员吸毒或因过错被辞退的,每人次扣10分;考核对象有工作人员因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酒驾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 |
20 |
局机关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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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安建设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工作考核目标(含民调工作)每未完成1项扣0.5分,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每人扣2分,发生刑事案件的每起扣1分;未有效开展平安宣传的扣0.2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未按要求开展形势分析、责任落实、工作部署、检查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的,每次扣0.5分;行业领域内因存在重大隐患被上级单位、领导督查并通报,每次扣1分。发生较大消防事故的,扣2分。 |
20 |
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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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扫黑除恶工作:组织保障(2分):未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未召开专题研究会安排部署的,扣2分;未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未明确内部职责任务分工的,扣2分;未指定专门股室和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工作的,扣2分。宣传发动(2分)。未召开单位干职工会进行学习传达的,扣2分;单位干职工对专项斗争不了解、不掌握的,扣2分;未在本单位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标识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的,扣2分;未在本单位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扣2分。线索排查(1分)。按照上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排查,按时完成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未完成一项扣0.5分;对上级工作推诿扯皮,摸排线索不到位而被上级部门点名通报的,扣完5分;本单位出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及发现黑恶势力的,单位“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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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
信访维稳 |
禁毒工作:按照上级禁毒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禁毒工作排查、宣传、教育,每未完成一项扣0.5分,出现吸贩毒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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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信访事项不落实或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的,每件扣0.5分。交办信访积案未按期办结的,每件扣0.5分,上级交办件加倍扣分;信访事项不认真办理导致群众不满意的每件扣0.5分,被上级通报的加倍扣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赴京非访、集访的,每批扣2分;发生5人以上的赴省访、到岳访和来县非访,工作不到位的每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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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 生产 |
《湘阴县住建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
15 |
质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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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 培训 |
成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人事负责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3分);制定人才建设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确定人才培养重点范围与数量目标,做到人才工作有部署、有目标、有落实(3分);每年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人才工作,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3分);有计划地开展单位行业业务知识和能力提升专业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人才参加各类形式的挂职锻炼或者跟班学习(4分);及时报送相关资料(2分)。 |
15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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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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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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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加扣分明细 |
分值 |
扣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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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40分) |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 |
未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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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
未参加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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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负责人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 ,并对工作形成文字记录。 |
无书面文字记录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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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
每少1次扣1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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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组织4次全面或专项安全 大检查,并有完整的检查整改记录。 |
少记录或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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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制度。 |
未建立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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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 |
少报或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扣满4分为止。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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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纳入本部门监管的区域或行业职能监管的企业、项目实施有效监管。 |
未实施有效监管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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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县住建局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活动。 |
不配合开展活动的扣4分,配合不力的扣2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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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 |
未完成的每例扣1分,扣满4分为止。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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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落 实和考核 (5分) |
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
未建立的扣2分,不健全的扣1分,扣满2分为止。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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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考核标准,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
未考核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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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管理 (10分) |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未成立的,扣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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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台账。 |
建立台账未排查的扣2分,未建立台账但开展排查的扣1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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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专人负责。 |
未制定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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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或采取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 |
隐瞒不报或因工作失误未查出并上报的,扣1分,未整改或未采取措施的扣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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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培训 (5分) |
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
未按要求开展每次扣1分,开展不力,部署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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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
未按要求开展教育和培训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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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5分) |
各单位做好安全经费保障,并认真执行各项保险制度。 |
未落实经费扣2分,经费保障不足的扣1分,未执行保险制度的每项扣1分,累计扣满5分为止。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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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5分) |
严格督促企业、项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未督促的扣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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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与控制(30分) |
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及时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
事故隐瞒不报的扣2分,事故发生扣组织不力的扣2分,未按期内整改到位的扣3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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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24年度县住建局二级机构民主测评表(样表)
①党组书记□②局分管负责人□③局二级机构主职□④县“两代表一委员”□⑤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⑥服务对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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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机构名称 |
评价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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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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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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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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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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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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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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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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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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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进行综合评价,在相应项目的选项下面的空格内打“√”,7个二级机构按照2:4:1的比例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同一个二级机构的评价意见公选一项;多选为废票,不选为弃权。
2.对二级机构的民主测评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制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班子运行情况、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
附件8:
2024年度局各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分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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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日常考核分值 |
领导评价分值 |
民主测评分值 |
年度绩效考核组 |
资料报送分值 |
年度奖分项分值 |
年度扣分项 |
五项内容得分 |
综合分值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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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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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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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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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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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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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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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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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