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湘阴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政府行政机关单位,下设10个股(室)、8个二级机构。全系统共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75所,其中中小学校81所(小学及教学点40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0所,普通高中学校4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94所(其中公办60所,民办34所)。共有在校学生66864人(含小学生34249人,初中生16482人,高中生15952人,特校在校学生103人,送教上门78人),在园幼儿13951人,全县学生(含在园幼儿)共计80815人。全县在职教师4258人,离退休3975人。近几年来,县教育局坚持科教兴县、教育强县战略,深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系统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构建湘阴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湘阴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决议、要求,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抓好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普通高中、初中、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管理。负责制定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工作。
(4)负责提出全县每年教育经费预算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提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各项教育专款的使用意见,商县财政局同意后联合下达。
(5)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抓好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调整,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惩工作;指导中小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局机关和本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工作。
(7)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
(8)负责指导各学校抓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9)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10)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1)指导全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12)负责审批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的设置或撤销。
(13)经县政府授权,负责侨胞、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资助学和帮困扶贫工作及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159号
办公室电话:0730-2261277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