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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 湘阴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8-04 15:08 浏览次数: 1

 

一、内设机构及非教学类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内审股、基础教育股、学前教育股、安全办、职成股、工会。

2.非教学类事业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事务中心、县教育督导中心。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1.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人:王平 电话:2261277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三楼303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制订局机关内部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的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电子政务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单位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机关股室下发和上报文件、重要报告的文字审核;负责机关现金、账务、财产,依法督促机关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到位,负责发放局机关干职工福利待遇,管理和审核机关支出,确保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局机关收支预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政策,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确保局机关财经行为规范;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完善机关财务收支管理的建议与意见。负责教育书籍报刊征订发行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相关议案、政协委员相关提案;牵头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含校外培训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统战、民主管理、共青团和少工委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国家、省、市和县信访局信访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举报,省委巡视、纪委监委交办件,省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批转信访件;回复省长、市长和县长信箱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投诉、登记、答复、回访、民调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组织协调校园纠纷;负责各股室及学校对群众来电、来访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群众来电、来访事项办理结果材料。

2.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熊旺 电话:3058608  办公地点:湘阴县政务大厅三楼23号窗口)

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证认定及注册工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起草地方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对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制定教育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负责教育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3.计划财务股(湘阴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杨灿 电话:2219867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07

负责参与制订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小学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县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筹措、落实和管理指导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及教育基本建设的预决算,检查监管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

参与制订县级学校、教育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各教育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校财局管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以及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划

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服选定、配备、管理等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方针、政策的宣传与落实;负责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发放、偿还等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调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助学活动,指导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

    4.人事股(负责人:左福海 电话:2158823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五楼505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劳资工作;牵头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岗位设置、支教援教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学校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招聘录用、考核奖惩、岗位设置、支教援教、挂职锻炼、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非教学类教育单位及学校的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审核学校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涉外事务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工作,协调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

5.内审股(负责人:胡彬 电话:2616505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04

执行同级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对全县各教育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及基本建设实施审计,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县教育局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监督教育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县各类教育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组织对教育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内部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县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6.基础教育股(负责人:李刚泰 电话:2219850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三楼310

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起草教育教学管理文件与评估标准;指导国家课程实施、地方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开发;组织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制定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招生政策草案负责指导全县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一课一名师,一师一优课”教研活动的实施;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和研学旅行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教辅资料征订等工作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负责教育系统禁毒工作。

②依法拟订有关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社区教育的教学及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与指导工作;负责举办全县中小学各类体育、艺术竞赛;负责各级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场地规划设计标准审核工作;负责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负责教育系统人民武装、征兵、学生军训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县级、指导协调参加县级以上体育与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组织与协调全县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7.学前教育股(负责人:杨柳 电话:2261389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03

负责拟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和教育科研;负责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幼儿)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名称变更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前审查,并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批后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幼儿园幼师、教学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图书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负责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负责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全县学前幼儿教育机构办学成果的评估、验收工作。

8.安全办(负责人:何学龙 电话:2785516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一楼101

①负责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宣传工作、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各类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参与协助接访、劝访工作;负责全系统反邪教和禁毒工作;协调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安保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系统消防、防雷、交通出行安全、用电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户籍管理工作;履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的校车监管职能,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车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协助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②管理指导全县学校的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法拟订有关学校卫生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商店管理、环境卫生、食堂管理、教学卫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并协调中心城区学校爱卫迎检工作

9.职成股(负责人:彭云贵 电话:2229580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三楼307

综合管理全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班等教育机构;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研究;负责对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新生招生、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全县农民学历教育工作和专业证书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并实施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培训和建设工作。

10.工会(负责人:吴双 电话:2261277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11)

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基工会换届、工会干部调配;负责工会财务预算、负责参与制订涉及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反映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负责退休教师、特困教师的慰问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开展具有教育特点的文体活动竞赛协助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民主管理,健全教代会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指导办好教工之家负责校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反馈、解释、统计、报告工作贯行执行老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建立健全女职工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妇女活动,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

三、非教学类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1.县教师发展中心(湘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教师培训(杨永明)电话:2260755 办公地点:文星街道江东路 215 号、教研(杨立辉)电话:2261277 办公地点:文星街道东湖东路小区西南侧约90米    教育技术(汤浩)电话:261277 办公地点:文星街道东湖路118号  

负责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大力开展教育科研;依据上级教研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全县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及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管理及成果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情况的调研工作;组织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学技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探索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考试阅卷、分析;负责县级教学论文、教学设计、优秀课件等的评选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行政干部和教师全县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学习;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 “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的学分登记与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抓好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

③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管理、推广、培训和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开发、引进、推广教育信息技术软件、硬件工作;负责对本县中小学各类实验用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及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的推广运用及培训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实施、评估、达标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的组考及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青少年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实验创新技能赛、说课赛、教具制作赛、学生电脑作品赛等竞赛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音、视频录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2.0的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全县校园网的建设及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县本级教育城域网和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工作。

2.县教育事务中心(负责人:陈胜昔  电话:2219883/2261559  办公地点:湘阴县教育局4楼410

①贯彻落实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工作任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搞好考前业务培训,严肃考风考纪;负责组织安排高考、学考、中考、自考、成人高考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考生体检,认真管理考生档案;负责收集整理招生考试文件和有关资料,完成招生情况的统计分析、信息传递以及反馈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好大中专毕业生的相关档案;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按权限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负责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指导规范面向全县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③负责和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申报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机构和社会助学机构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学校的申报审核工作;具体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机构的办学资格和质量评估、验收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协调、指导、检查、监控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预收费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的运行;

④协助县教育基金会对各乡镇教育基金会(分会)进行监督与管理,为县教育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开展提供业务指导承担全县教育公共事务工作,为机关提供数据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3.县教育督导中心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郝光辉 电话:2261277  

办公地点:  文星街道江东路 215 号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指标体系;牵头对全县教育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牵头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协助做好绩效考核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政务督办、目标管理及其他督办工作负责市、县兼职督学的推荐及联系工作。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受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和行使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配合做好目标考核工作,组织督学监督、检查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