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教通〔2016〕49号 湘阴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属高中、乡镇中学、机关各股室:
《湘阴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已经县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9日
湘阴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对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校园安全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宣传,提升广大师生反恐意识和能力,根据湖南省《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倪立祥同志任组长,王育安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高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体卫股负责统筹具体工作。
二、宣传内容
1、广泛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的主要内容,重点突出恐怖活动的危害性,增强师生社会责任感,以及协助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违法犯罪等需要广大社会公众普遍知晓的内容。
2、广泛宣传如何识别涉暴活动的基本知识,以及如何应对突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提高广师生发现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广泛宣传进一步深化反恐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和措施,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向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提供恐怖活动线索或者举报恐怖活动嫌疑人员。
三、集中宣传时间
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
四、宣传方法
全县各学校(园)要把《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范畴,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利用LED显示屏、板报、班会等形式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反恐怖主义法》知识,增强反恐防恐以及应急自救意识。
2、组织反恐防暴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在发生纵火、爆炸、枪击、砍杀等恐怖袭击时的避险自救能力。开展反恐防恐培训,培训师生面对暴力恐怖活动时,如何紧急避险、快速报警、迅速疏散、机智勇斗等方式和常识。
3、9月1日前要针对《反恐怖主义法》出一期宣传栏,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反恐怖主义法》知识,树立反恐防恐应急自救意识,确保每一名中小学生都受到《反恐怖主义法》专题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校(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作为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深入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集中宣传行动的内容与形式符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贴近生活,既简便易行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功效。
2、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宣传不走过场,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要认真总结,查找漏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反恐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范开展。各学校于9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安全体卫股。
联系人:汤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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