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湘阴政告〔2019〕15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6-07-2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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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发〔20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对县城区汽车行业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的通告》(湘阴政告〔2019〕15号)。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