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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 湘阴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12-16 18:42 浏览次数: 1

序号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

部门

应提交的

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承办

股室

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

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

撤销教师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7号)第十八条。

承办

股室

3

拟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承办

股室

注: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以湘阴县教育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局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情形: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其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教师资格的;拟对公民、个人或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的;较大数额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